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学校转学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决定,同意曾瀚宇转学申请。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申请转学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待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手续。
公示时间: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18日
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教务处教务科(立德楼307,58290468,jwk@hnust.cn)、纪委监察处(立德楼418,58291312,jw@hnust.cn)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和情况。
附:申请转学学生基本情况
教务处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