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教务管理» 教学运行

教学运行

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23〕162号

各教学院: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7〕92号,以下简称推免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选拔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学生仅参与教师课题或项目,不得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四)科学分配推免名额。优化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对一流学科、基础学科(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教育部优先支持的学科等给予重点支持。

(五)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

(六)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学院,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情节严重的,取消推免工作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推荐条件

以推免办法、各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推荐细则)中的推荐条件及本通知要求为准。公费定向师范生、专升本学生不属于推免范畴。

三、推荐流程

(一)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推免办法,结合毕业生人数,综合考虑一流学科、基础学科(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教育部优先支持的学科,对上一年推免工作完成不好的学院核减名额后,将名额分配到各学院,详见《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学院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可以加分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属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四)学院推荐工作小组与专家审核小组对报名的学生按推免办法、推荐细则的规定以及本通知要求进行综合测评,排出名次,择优推荐初选名单并公示3日。

(五)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9月19日前与《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测评表》(附件4,汇总所有报名学生,纸质稿和电子稿)、《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知情登记表》(附件5,学业成绩或综合排名在推荐学生之前的都须签名确认)、《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表》(附件6,有学术专长加分项的都得填写)、推荐者个人成绩单(学院签字、盖章,加盖教务处公章)一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教务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学校在9月28日前报送推免生名单,最终推免生名单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信息为准。

四、其他

(一)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按国家招考研究生的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及时接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录取通知,未按时履行手续者,视为放弃推免资格。有放弃推免资格的学院,酌情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

(二)学生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可按推免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申请复议或提出申诉。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2.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4.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测评表

5. 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知情登记表

6.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表

7.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殊学术专长专家意见表



                                                                     湖南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3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