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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运行

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教学相关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3〕187号 )


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关于做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及湖南科技大学《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教学相关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国家数据平台是国家教育督导评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国家数据平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探索进行质量预警,是构成新型督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国家数据平台将应用于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质量预警等工作。请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高度重视,全面、准确、及时做好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二、 报表提交

请各教学院在118(第10周星期三)17:00前提交。电子均需按要求提交教务处相关科室(详见附件2)。

三、 填报培训

教学相关数据填报培训将于11月3日(第9周星期五)14:30在立德楼301开展。请各教学院教务办主任准时参加培训。(如对表格无疑问的可先行填报)

四、 相关说明

时间节点说明。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学年:2022-2023学年,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3年9月30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有明确要求与高基报表保持一致的数据,按高基报表的数据填报,以减少数据填报工作量。

报表数据复核:教务科将会对《表5-1-1开课情况》《表5-1-2专业课教学实施情况(学年)》和《表师范-6 教师教育课程情况表(学年)》三张表进行数据整合后单独发给各学院核对,请关注后续通知。

附件:

1. 《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

2.《报表提交联系科室一览表》

3. 报表填报模板

教务处

20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