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实践教学» 教学运行

教学运行

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1966
各教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加强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加快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21号),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湖南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加快建设一批体现新时代要求、开放共享的专业类校内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努力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重要载体与平台。
二、各学院在先期建设的基础上,对照附件1、附件2的要求,自愿申请认定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对认定公布的中心和基地,湖南省教育厅纳入学校“双一流”建设经费分配因素,我校将从“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和自有资金中自主统筹给予其足额的建设、运行经费支持。
三、我校将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年度申报限额(见附件3),择优向省教育厅申请认定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独立学院可单独申报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各1个,由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
四、各学院应认真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申请书》(附件4)和《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附件5),并提供简要的支撑证明材料。
五、各学院应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汇总整理2019年的项目申请材料(认定申请书及其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填写申请汇总表(见附件6),于71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联系人:梁小玲;联系电话:58290017;电子邮箱:sgk@hnust.edu.cn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要求
2.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要求
 3.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年度申请限额
4.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申请书
5.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
62019年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18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