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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办公室

湖南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

(科大政发〔2011163号)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目标,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突出中心,建立教学质量责任人体系

(一)学校的根本任务是人才培养,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永恒的主题。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努力为教育教学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应将是否有利于人才培养,是否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否为教学工作服好务作为评判工作的主要标准,并作为各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校党委书记、校长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是教学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每学期至少召开二次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等事关本科教学质量的重大事宜。校务会议及教学工作例会要及时研究教学工作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各教学院院长、院党委书记是教学院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是各学院教学质量直接责任人。院领导要围绕学校的总体目标,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制定并实施本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建设规划;针对本学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风、学风建设方案,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管理。学院领导要保证有足够的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中,学院教学工作的评估结果要作为领导班子及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教学工作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当年不能评为优秀。

(四)教务处是教学质量的直接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教务处长是学校日常教学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其他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是确保本部门工作服务于教育教学的第一责任人。要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集思广益,服务与服从于教学工作,要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中心工作,找准位置,发挥作用。

(五)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形成一支既有一定专业知识又懂教育理论且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的教学管理队伍。加强教学院教务办公室建设,配备一位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教师担任教务办主任。

二、严谨治学,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学风建设

(一)优良的学风是学校宝贵的精神财富,对学生的发展、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要切实加强学风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和良好的育人环境。构建教学管理系统和学生管理系统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全校齐抓共管局面,把学风建设作为学校关键性、基础性、长期性工程来抓。

(二)学生工作处要提出学风建设的整体思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校纪校规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严格学生日常管理,学校各部门都应积极配合,形成从严治教、严谨治学的氛围。

(三)党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宣传思想工作的优势,重视对学生的理想信念的教育,重视对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的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习观、成才观、就业观。要利用学校电视台、校园网、校报等媒体,作好有关教学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

(四)校团委、各学院要以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加强素质教育,培养自强不息、勇于拼搏的精神,形成严谨的学术风气。要注重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有机结合,提升大学生的人文和科技素养,增强社会责任感,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五)进一步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两课建设,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同时要积极发挥全体教师在育人过程中的积极性。

(六)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正面引导学生积极诚信应考。加强监考老师责任意识教育,倡导人性化管理,立足预防为主。同时要严肃处理考试舞弊行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逐步形成优良考风。

(七)规范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制度,严格毕业证、学位证发放。修订并严格执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强化政策导向功能,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及时清理学分,建立学籍警示机制,严格对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审查,严把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关,构建学风建设与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八)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实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末位淘汰制”,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处于后2%的同学实行重做,待其通过审核、答辩合格后才发给毕业证、学位证。

(九)进一步落实《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基金,鼓励本科生从事科研活动。提倡实践教学与科研课题相结合,创造有利条件,使学生参与科学研究与创新活动。鼓励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活动,在教师的指导下搜集、整理、分析有关资料,在实践中激发学生的科学研究兴趣。

(十)加强对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的组织和指导,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各类实验室、图书馆、资料室都要向学生开放,创造条件使学生在实践中开拓创新。要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确保时间和效果。

三、优化结构,提高水平,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教师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起决定作用,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尤其是增加本科教学第一线的师资力量。通过实施“芙蓉学者计划”、“湘江学者计划”,着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的专业、学科结构。

(二)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乐于教学,勤于教学,精于教学的师资队伍。通过定编定岗和分配制度改革,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将教学与科研有机结合起来。要实行“名师工程”,培养大师级的教师。

(三)抓好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行为。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系列教育活动,强化“教师神圣,教学神圣,课堂神圣”的意识。广大教师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严谨治学,从严执教,以优良的教风带动优良学风的形成。

(四)建立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开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教授、副教授必须讲授本科课程,在岗的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应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如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不为本科生讲授课程的,不再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各学院在本科教学排课时应采取“从高到低排课制”,即每学期在本科教学排课时先排高一级职称教师的课,再排低一级职称教师的课。

(五)在教师职务聘任中,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教务处和各学院要经常性地组织教学评价,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大的教师应暂停授课,当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优;对于达不到我校本科教学基本工作量和质量要求的教师,不能享受相应级别的校内岗位津贴;对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教师,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务、竞聘高一级岗位。

(六)实施青年教师成长助推计划,大力加强青年教师和新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承担基础课教学的在岗中青年教师培训。新进的青年教师和新上课的教师,没有经过岗前培训和主要教学环节锻炼或者没有经过老教师的教学指导,不能讲授主要课程。各学院要安排并鼓励基础理论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授、副教授通过公开课、讲座等形式开展示范性教学,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

(七)建立教师授课资格审核认定制度。承担本科课程主讲任务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对于教学效果较差、学生意见较大的教师,教务处和各学院应暂停或取消其授课资格。对被暂停或取消授课资格的教师人事处要及时安排其进修学习,待重新试讲合格后,方能恢复其授课资格,仍不合格者应调离教师岗位。

四、理清思路,科学规划,积极推进教学改革

(一)科学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培养方案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体现创新教育、素质教育、开放教育和个性教育,尊重和保持学生的个性发展,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协调发展,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强调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融合,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确保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规格。

(二)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各学院要组织力量对专业、课程、教材、教法等开展专门研究,要强化系(部)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中的作用。省级重点专业、重点课程等要有相应的教学研究项目和教学成果作为支撑。各学院、各系(部)、实验室必须制订教学研究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学期至少定期开展2次教学观摩活动和开展1次以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的研讨会。

(三)优化教学内容,加强课程整合。不断更新教育教学思想和理念,要站在终身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高度,重新审视教学内容,以社会发展的新科技、新成果充实教学内容。要注重教学内容的相互渗透和配合,注重课程之间的衔接,提高课程综合化程度。

(四)深入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积极采取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案例式、合作式学习等教学方法。从改革教师的教学方式入手,改进学生的学习方式,要根据专业课程特点,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培养学生自觉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改进教学手段,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升教学与教学管理水平。要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开展网上教学,初步实现教学管理电子化、网络化。要鼓励教师制作优质CAI课件,努力提高多媒体授课比例、课件质量与教学效果,确保多媒体授课比例在15%以上。

(六)加快考试改革的步伐。加强考试管理研究,改变传统的考试方法,改革以往比较单一的教学评价方式,推行更科学、全面地反映学生知识、能力的考试方法。要进一步加大实践操作性强的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的比例。理论课程考试要加大考教分离的力度,建立高质量的试题库、试卷库。

五、明确目标,夯实基础,加强教学基本建设

(一)加强专业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弘扬和创新矿业与教师教育办学特色,加强学科专业建设,稳步推进部分本科专业的改造,提高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增强专业的社会适应性。整合学校资源,重点培育应用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力争在物联网、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环保技术等领域建设新的专业。加大已有新专业的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新办专业的教学水平。加大国家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建设,形成特色,打造品牌。

(二)加强课程建设,培育优质课程。依据“厚基础、宽口径、强适应、有特长”的人才培养目标,调整课程结构,整合、优化课程资源,增强课程的方向性和模块化建设,强调课程的应用型和特色化,构建反映专业特色的课程结构体系。开展课程建设质量评估,在规范课程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优秀课程,培育精品课程。加大双语教学教师培训力度,积极推进双语教学。

(三)加强教材遴选和教材建设。学校要建立科学的教材编写、评价、选用制度,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鼓励使用规划教材和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要积极使用新教材,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比例应达到60%以上,杜绝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材招标采购工作,保证质量,提高效益。

(四)加强外语教学,促进国际交流。大学英语的教学改革要着力于培养和提高学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适度减少英语的课堂教学学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个性化的语言学习环境与条件。在加强英语教学的同时,逐步增设日语、德语等语种的选修和辅修课程,以满足学生对多种外语学习的需求,拓展国际交流途径。

六、注重效益,保证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一)保证本科教学经费的持续稳定增长,学费收入中用于四项教学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5%,保障教学业务、教学仪器设备维修、教学差旅、体育维持等基本教学经费。在确保基本教学经费的前提下,学校要设立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教学专项经费。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现代化教学设施的建设,确保各专业的教学条件满足基本教学要求,确保实验室硬件建设达到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要求。加大校内实习基地建设的力度,使基地的硬件和软件条件得到较大的改善;加快教学行政用房和体育设施建设步伐,尽快改变生均教学用房和体育设施不足的现状。

(三)加强图书资料建设,图书馆要进一步挖掘潜力,延长开放时间,增加阅览座位,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各学院资料室要向本院高年级学生开放。加大对图书资料的投入,使图书资料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进一步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根据学科、专业和教学区的分布情况,合理调整各类教学用房和教学设备,避免重复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使用效率。

七、整体优化,凸显特色,不断创新实践教学

(一)加强实验室建设,确保实验教学质量。增加实验室建设经费投入,每年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合理制定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优先保证教学急需。加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效应。重点建设好电工电子国家示范实验教学中心、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实验室等。加大实验室开放的力度,鼓励、支持学生和教师积极参与创新性实验,建立健全实验室开放的各项条件保障、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提高实践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

(二)加强实验教学队伍与实验课程建设。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教师从事实践环节教学工作;鼓励高职称教师担任实验中心主任或实验教师;鼓励现有实验人员通过学习提高自身学历和能力;选留和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充实实验教学队伍。重视实验教学内容的更新,鼓励利用多媒体技术手段进行实验讲解和演示。要逐年提高开放性实验室的比例和综合性、创新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使含“三性”实验课程达到实验课程总数的80%,实验开出率达到100%

(三)加强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实习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好省级实习教学基地。广辟实践教学渠道,合理安排实践教学时间,加强实践教学监控,建立较为完备的实习过程监控体系,使实习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提高实践教学实效。

(四)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管理和质量控制。各学院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进行研究和改革探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使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的研究课题相结合。学校每年进行应届本科毕业生优秀论文评选表彰工作,并对优秀毕业论文汇编成册。

(五)开展创新教育,提高学生创新能力。逐步开展学生创新与技能学风认定工作,鼓励学生参加科技竞赛、科技创新与技能活动,经学校认定后给予创新学分或技能学分并记入学生课程成绩档案,免修相应课程。开展学生基本技能训练,切实提高学生的汉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实践与创新能力。在师范专业中加强教师基本职业技能训练;在理工专业中开展“卓越工程师”培养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学院与相关企业合作开展学生实践培训,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

八、加强建设,完善制度,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一)调整不利于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政策与制度,改革不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教学管理模式和方法,理顺各方面的关系,营造有利于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

(二)构建和完善校、院、系三级教学管理体制。将教学管理强化在基层,切实实现管理中心下移。教务处负责全校的教学宏观管理和目标管理。各教学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基地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教风学风建设、院系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以及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秩序的管理。

(三)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实施《湖南科技大学教学状态监控办法》,加强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管理、学风状态等教学全过程监控,做到事先监控准备过程,事中监控实施过程,事后监控整改过程。实施《湖南科技大学教学院教学水平评估办法》,开展二级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构建完备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坚持和完善校领导联系学院制度、教学督导制度、课程评估制度和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四)完善教学督导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校、院二级督导体系,聘请懂得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离退休老同志担任教学督导,给予督导团对任课教师教学效果的评议权,对学校大政方针及教改方案的建议权。教学督导要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检查和指导,配合教学管理部门推进各项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将教学质量的管理从传统的事后检查,转变为对教学全过程的监控。

(五)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并认真执行听课制度。校领导每个月深入教学一线一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分管教学院领导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有关职能部门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5次,学院其他领导每月听课不少于1次。并及时解决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绝不允许无故不完成听课任务或应付了事的情况发生。

(六)加强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的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将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严格执行《湖南科技大学教学及教学管理事故和差错的认定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七)建立健全符合我校实际的教师授课质量评价系统,推进我校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工作。根据教师测评、学生测评、专家测评的结果,结合学校或学院教学督导的评价结果,对测评排在后几名的教师要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对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在职称评定中严格执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

(八)完善教学工作质量奖惩制度。学校津贴分配方案要向教学倾斜,逐年提高教师的津贴标准,教学津贴的分配要与教学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挂钩。在严格考核和评选的基础上,学校每年评选5个教学工作优秀单位并给予奖励,并在经费投入和建设上予以倾斜。要加大教育教学类奖励的力度,扩大奖励面。

 

(审稿:曹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