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高校学科专业优化工作部署,对接科技发展与行业产业需求,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学科专业的内涵重塑,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推动向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全面转型,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1)和《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2)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及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立项
(一)申报项目指标分配
各学院、各单位按照专任教师总数、2024年结题情况和申请立项获批情况进行适当奖惩,具体申报和推荐指标分配见附件3,其中申报省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推荐产生。学校采取限额分类申报、统一评审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可在省级推荐限额指标内申报1项重点研究项目,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作为一般研究项目参与一般项目的推荐评审。
(二)申报范围
1.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普通教育、课程思政、基础学科、人工智能+、国防教育或国家安全教育、图书馆、继续教育和公共英语八类申报。省级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校级项目不设重点项目。
(1)普通教育项目
普通教育项目须深化产教融合,对接科技和产业发展最前沿,重点围绕学科专业内涵重塑、一流本科课程教材建设、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完善实习实践制度等方面开展有组织的研究。
(2)课程思政项目
课程思政项目主要围绕如何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如何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结合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提升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建立健全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开展研究与探索。
(3)基础学科项目
基础学科项目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基础学科涵盖数学、物理学(含力学)、化学、生物科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含药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根据专业学科归属,相关学院最多可申报1项。学院推荐项目不在学科范围内的,学校不予推荐。
(4)“人工智能+”项目
“人工智能+”项目须围绕人工智能理念、知识、方法和技术深度融入高等教育专业建设,推动课程教材、培养方式、实习实践、教学评价等改革创新,深化和丰富“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应用场景。
(5)国防教育或国家安全教育项目
国防教育或国家安全教育项目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等重难点问题开展研究。
(6)图书馆项目
图书馆项目须围绕图书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管理服务创新开展研究。选题可参考图书馆工作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立项指南(附件4)。
(7)继续教育项目
继续教育项目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学校分管继续教育的校领导、继续教育相应二级单位管理人员)申报,由继续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相关的单位择优推荐1项。
(8)公共英语项目
公共英语项目须专题研究普通高校公共英语教学改革问题,由从事公共英语教育工作的教师或管理人员承担。由外国语学院择优推荐申报3项,不再在普通教育项目中申报,公共英语项目均为一般项目。
2.省级创业就业项目由从事创新创业就业教育工作者申报,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中荣获金奖的第一指导教师可申报1项重点项目,荣获银奖的第一指导教师可申报1项一般项目(不占学校指标)。
3.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项目须围绕本学科专业领域全省性或专业类层面的课题开展研究,加强行业企业调研,有针对性提出省级层面改革方案与政策建议。各单位可通过本科生院向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申报,各教指委可推荐申报1项重点项目(不占学校申报指标)。
4.各单位要围绕落实《湖南省高等院校学科专业优化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教育教学评估和日常教学管理发现的问题,并参考2025年教改立项指南(附件4),认真谋划,提前布局,制定教学改革研究计划,同时在选题和研究内容方面要充分考虑与高级别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密切相关。对各单位推荐项目,本科生院将组织专家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立项或推荐。凡是推荐参加省级评审未获批的项目,学校在2026年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申报指标分配的时候将酌情核减该单位的指标数。
5.被推荐的重点项目主持人,40岁以下教师不低于35%;一般项目主持人,40岁以下教师比例不低于50%。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必须是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能力,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原则上应组成项目组申报,一个项目只能确立1个项目主持人;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参与人员应以教学一线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
3.项目组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4.项目主持人已承担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项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的项目;已获得立项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四)立项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者需填写《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5)和《2025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6)。
2.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依据项目申报要求制定遴选办法,按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应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3.资格审查与专家评审。本科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立项和推荐建议。
4.公布立项结果和上报教育厅。学校对专家提出的立项和推荐建议经公示和审定后,公布立项结果,并按要求上报省级申报材料。
二、项目年度检查
各单位须加强项目研究过程管理,实行项目年度检查制度。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由单位组织,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研究方案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规,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等。所有在研的省级和校级项目(除申请结题的项目外)都需要进行年度检查,填写《2025年度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检查报告书》(附件7),在研项目名单详见《2025年度湖南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在研项目汇总表》(附件8)和《2025年度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在研项目汇总表》(附件9)。
三、项目结题验收
(一)自主申请。申请结题的省级项目应填写《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0),校级项目应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简表》(附件11),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项目申请书、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项目原则上应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2025年需结题的项目见《湖南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5年需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12)和《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5年需结题汇总表》(附件13)。
(二)专家评审。本科生院对各单位的结题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种。
(三)优秀典型项目征集。根据教育厅文件,在遵循项目主持人意愿的基础上,从2025年申请结题的项目中按照20%的的比例择优推荐省级典型分享项目,按照30%的比例择优遴选校级典型分享项目(与省级项目不重复)。请相关学院通知到个人,积极申报,于3月10日下班前将《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典型分享项目成果简介》(附件14)、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优秀典型项目汇总表(附件15)报送至教研科。本科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比例遴选校级典型分享项目,并向省教育厅推荐典型分享项目。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学校系统填报
1.本次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申报、结题和年度检查工作,均需在教学综合服务平台(https://kdjw.hnust.edu.cn)完成。
2.年度检查报告书须填写“学院审核意见”,由本科生院统一签章后,提交至教学综合服务平台。年度检查报告书统一签章时间为3月7日,教学综合服务平台年度检查报告书填报开放时间为2025年3月7日00:00至3月10日24:00,请各单位3月7日前将年度检查报告书交至教研科,并督促申报人按时完成教学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填报。
3.省级项目结题报告书须填写“学校审核意见”,校级项目结题报告书须填写“学院审核意见”,由本科生院统一完成签章后,提交至教学综合服务平台。结题报告书统一签章时间为2025年3月7日,教学综合服务平台结题填报开放时间为2025年3月7日00:00至3月10日24:00,请各单位3月7日前将结题报告书交至教研科,并督促申报人按时完成教学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填报。
4.教学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00:00至4月18日24:00,请各单位督促申报人按时完成教学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填报,逾期系统关闭。待学校评审公示后,拟推荐立项的省级项目申报书修改完善后于5月13日前交至教研科统一签章。
(二)学校材料报送
1.各单位须填写《2025年湖南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需排序)(附件16)、《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7)、《2025年度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8),《2025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19)、《2025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0),并加盖单位公章。
2.纸质材料。年度检查汇总表和结题报告书及附件材料、汇总表各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2025年3月10日前提交至教研科;申报和申请汇总表各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2025年4月14日前提交至教研科。
3.电子档。所有材料word版及加盖公章pdf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省级系统填报
1.申请省级结题项目的主持人须按时完成教育厅系统填报(网址为http://222.247.225.211),开放时间3月22日00:00至3月27日24:00。
2.拟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的主持人须按时完成教育厅系统填报(网址为http://222.247.225.211),开放时间5月15日00:00至5月19日24:00。
教研科联系方式:朱虹,58290212,立德楼303,电子邮箱jyk58290212@163.com。
附件:
1.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1〕23号)
2.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3.2025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标数
4.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5.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6.2025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7.2025年度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检查报告书
8.2025年度湖南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在研项目汇总表(不含2025年需结题的项目)
9.2025年度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在研项目汇总表(不含2025年需结题的项目)
10.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11.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简表
12.湖南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5年需结题项目汇总表
13.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5年需结题汇总表
14.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典型分享项目成果简介(样表)
15.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优秀典型项目汇总表
16.2025年湖南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17.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
18.2025年度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检查结果汇总表
19.2025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项目汇总表
20.2025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