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使支部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及工作情况,进一步增强党员的组织和纪律观念,使党员自觉地接受组织教育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这一制度,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已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每个党员每学期至少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一次。
二、党员要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工作、思想情况,以及对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等。党员汇报要抱着对党负责的态度,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三、汇报的形式:以个别汇报为主,也可以结合党的会议进行,重大事项应随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三个月以上),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存,并就有关汇报情况做好回复工作。
四、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汇报,做好记录,并有针对性地做好个别党员的思想工作。对党员的书面汇报,支部要妥善保存。
五、支部要对党员的汇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总结,严格执行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与管理。
教务处党支部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