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学校集体审议决定,同意冯卓沙办理转学手续。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3月3日至9日
受理单位:纪委监察处、教务处教务科
受理地点:综合楼418、综合楼307
联系电话:58291312、58290468
联系邮箱:jw@hnust.cn(纪委监察处)、jwk@hnust.cn(教务科)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和情况。
冯卓沙 转学基本情况 .xls
教务处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