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9〕111号
各教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湖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7〕92号,以下简称推免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选拔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把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四)科学分配推免名额。优化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对一流学科给予重点支持,避免简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比例来安排使用推免名额。
(五)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学院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六)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学院,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情节严重的,取消推免工作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推荐条件
以推免办法、学院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推荐细则)中的推荐条件及本通知要求为准。
三、推荐流程
(一)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推免办法,结合毕业生人数,重点支持一流学科,对上一年推免工作完成不好的学院核减名额,将名额分配到各学院,详见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属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学院推荐工作小组与专家审核小组于9月6日前对报名的学生按推免办法、推荐细则的规定以及本通知要求进行综合测评,排出名次,择优推荐初选名单并公示3日。
(四)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9月10日17:00前与《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测评表》(附件4,纸质稿和电子稿)《湖南科技大学放弃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确认表》(附件5,学业成绩或综合排名在推荐学生之前的都须签名确认)、《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表》(附件6)一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教务网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学校在9月25日前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
四、其他
(一)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按国家招考研究生的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及时接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录取通知,未按时履行手续者,视为放弃推免资格。有放弃推免资格的学院,酌情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
(二)学生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可按推免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申请复议或提出申诉。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2.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4.湖南科技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测评表
5.湖南科技大学放弃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确认表
6.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表
7.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殊学术专长专家意见表
湖南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