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政发〔2017〕10号)及《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院政发〔2017〕16号)的文件精神,特拟定2026届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以下简称“两证”)颁发资格审查条件。请各教学系根据以下条件对2026届本科毕业生进行严格审查。
一、学历证书颁发审查条件
(一)在籍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二)在籍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二、学士学位授予审查条件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授予学士学位:
(一) 遵守四项基本原则,未因违反国家法律而受到惩处。
(二) 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 具有从事科研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四)应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50。
(五)如违反校纪而受到处分者,须已解除处分。
(六)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三、注意事项
(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暂不审核,在答辩后由教务部统一处理。
(二)《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26届毕业生资格审查预审表》如与教学系实际在籍在校学生名单不符,请在备注栏注明。
(三)尚有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影响其“两证”审核结论。
(四)“两证”审查结果在报送教务部前,必须在教学系官网公示三天以上。
请各教学系对2026届毕业生进行严格审查,认真填写好《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26届毕业生资格审查预审表》(纸质档)和《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毕业生无毕业证(学位证)预审结论汇总表》(纸质稿与电子档),教学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5月18日(周一)17:00点前交教务部307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https://f.wps.cn/g/gvp8SxwK/。
附件: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26届毕业生无毕业证(学位证)预审结论汇总表
教 务 部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