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
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湖南“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总结、凝练近年来我校在一流专业、课程建设、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协同育人及产业学院建设等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成果,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研教改,潜心教书育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前谋划第十四届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成果完成人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政治立场正确,师德师风优良。成果完成人应直接承担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下同),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
3.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指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应与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一致。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4.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再次申报。已申报其他类教学成果奖的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遴选推荐工作,择优推荐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经由共同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提出申请,由成果的主持单位负责申报。
2.各单位应大力支持一线教师积极申报。现任学校领导主持申报的成果推荐数量控制在申报指标的20%以内,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申报的成果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指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3.各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立场坚定、师德表现过硬。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4.独立学院的成果必须是专门研究独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理论或实践成果。
三、申报程序
1.学院申报。各教学院认真组织,按照申报限额(附件1)择优遴选推荐校级教学成果。
2.专家指导。学校邀请资深专家对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进行指导。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认真组织集体研讨,对成果申报材料进行完善。
3.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校级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具体名额根据申报数和省教育厅通知确定。
4.结果公示。拟授成果名单在本科生院主页上公示5天。
四、材料报送
1.纸质档。《2025年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一份(见附件2)、教学成果报告一式一份(格式见附件3)、附件材料一式一份、《2025年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4),加盖公章。
2.电子档。申报书Word版及加盖公章PDF扫描件;汇总表Excel版及加盖公章PDF扫描件;教学成果报告Word版及加盖公章PDF扫描件;附件材料按序整理成1个PDF文档。
3.请各单位于3月21日下班前将所有材料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档统一报送至本科生院教研科。
联系人:朱虹,联系电话:58290212,地点:立德楼303
附件:1.2025年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标
2.2025年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教学成果报告
4.2025年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申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