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0〕37号
关于编制2020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以高水平人才培养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以及湖南科技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和学分制改革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编制2020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依据
《湖南科技大学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湖南科技大学关于编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2020年)》(以下简称《指导性意见》)。
二、基本要求
制订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需求导向,标准引领;课程核心,尊重选择的原则。按照《指导性意见》及学分制改革相关文件的要求,优化课程体系,创新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形成更具科大特色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
三、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1. 工作方案(2020年6月24—7月1日)
教学院成立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各本科专业人才方案修订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定本学院2020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方案,并于7月1日下班前将工作方案交到教务处教研科。
2.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初稿(2020年6月24—7月25日)
各学院至少调研国内外各1所高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同时在总结培养方案调研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起草编制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审读表》(附件二)、《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院学术委员会审议表》(附件三)和《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查审定表》(附件四),于7月25日下班前交到教务处教研科。
3. 培养方案修改完善(2020年8月5—10日)
教务处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对教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形成过程进行审查,查阅学院研讨、审议等相关环节记录,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反馈,学院进一步修改完善各专业培养方案。
4.培养方案录入系统(2020年8月15—20日)
将修改完善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学综合服务平台。
5.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2020年6月24日—9月8日)
本次同时修订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参考模板见附件五),相关材料请于2020年9月8日下班前交到教务处教研科。
6.教学大纲(2020年8月20日—9月30日)
根据2020年培养方案,所有新增的课程都必须编制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模板参照2019年教学大纲模板和实践教学大纲模板。所有课程大纲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附件七)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附件八)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其他说明
1.根据《指导性意见》,在编制2020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同时,全面梳理线下通识教育课程,各学院要对本学院以前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和新申报的通识教育课程进行充分认证,考虑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每个学院申请10门左右的通识教育课程,填写《湖南科技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申请汇总表》(附件六),于9月8日之前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2.培养方案录入系统时,课程库中已有的课程直接从课程库选用,新增的课程必须先录入课程库再选用,公共基础课和主要学科基础课由教务处统一录入课程库。
3.所有材料请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 ,纸质文档经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
4. 教研科地点为立德楼303室,联系电话0731-58290212,电子邮箱jyk@hnust.edu.cn。
5. 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教务网下载(http://jwc.hnust.edu.cn)。
附件:
一. 湖南科技大学关于编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2020年)
二.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审读表
三.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院学术委员会审议表
四.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查审定表
五.湖南科技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参考模板
六.湖南科技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申请汇总表
七.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务处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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