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湘发〔2023〕3号)精神,加快推动基础教育和学校师范专业教学改革,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266号)文件精神,现就第三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基础教育教改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两大类,要求以实践应用为鲜明导向,聚焦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前瞻性、系统性、全局性、创新性研究,项目成果应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一般意义上的教育宏观管理研究不纳入本次立项内容。
二、申报名额
学校采取限额申报、统一评审的方式进行。承担师范专业本科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学院和单位,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在限额范围内可申报重点资助项目1项。学校组织专家遴选推荐重点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一般资助项目不超过10项。
三、申报要求
1.比例要求。以高校领衔申报的项目,其团队成员中中小学一线教师(含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不含教研员和高校教师)的比例不得低于50%。
2.项目组成员。教改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已承担前两届教改项目主持人的本届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项目组成员参加申报,且不得超过2项。
3.选题要求。聚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课堂教学效率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目标达成等方面,自主选题。不接受与基础教育无关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类选题。
4.项目调剂。重点资助项目与一般资助项目分开申报,申报名额不相互调剂。重点资助项目立项未通过的,不参加一般资助项目评审。
5.关于不得申报的情形:
(1)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国家、直属部门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研究等项目立项支持的;
(2)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国家、省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支持的;
(3)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省级或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立项的;
(4)同一内容的项目,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重要突破的;
(5)同一内容的项目,已在前两届教改项目立项的(含重点和一般资助项目);
(6)其他被省教育厅认定不可申报的情形。
四、申报程序
1.学院申报。各单位认真组织,按照申报限额择优遴选推荐。
2.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推荐参加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
3.结果公示。拟推荐项目在本科生院主页上公示5天。
五、材料报送
1.纸质档。《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附件2)、《第三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加盖公章。
2.电子档。申报书Word版及加盖公章PDF扫描件;汇总表Excel版及加盖公章PDF扫描件。
3.请各单位于2月28日下班前将所有材料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档统一报送至本科生院教研科。
联系人:朱虹,联系电话:58290212,地点:立德楼303
邮箱:jyk58290212@16.com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266号)
2.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第三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