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新时代教师教育改革,全面保障和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师范类专业内涵式发展,巩固和加强学校教师教育办学传统,对接国家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特组织我校师范类专业2019级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依据
以湖南科技大学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附件)要求,制订并形成2019级师范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原则;学生为本,个性发展原则;目标导向,服务需求原则;强化实践,突出能力原则。
2、贯彻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理念。严格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三级标准,规范教师教育类课程设置及学分,明确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逻辑关系。
三、修订要求
1、总的学时学分原则上保持不变,如确有特殊需求,经教务处同意后可浮动2-3个学分。
2、教师教育课程学分不低于14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10学分),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不低于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不低于50%,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教育实践环节不少于18周。
3、根据专业认证标准,明确毕业要求(培养标准)。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过程中落实,涵盖践行师德、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四个方面的内容。
4、《现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B》两门课程在2018级培养方案基础上提前一个学年开课,原第五学期开课的提前至第三学期开课,原第六学期开课的提前至第四学期开课。
5、《德育与班级管理》在2018级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提前开课,由第七学期提前至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开课。
6、增设《教育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课程(课程编码000007090,1学分,16学时,考查,周学时2,教育学院授课,3或4学期开课)。
三、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1.培养方案编制(2019年5月16—27日)。相关教学院在教务系统中编制师范类专业2019级培养方案,并将纸质版本上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2.培养方案编印(2018年5月28日—6月14日)。教务处审议师范类专业培养方案,并将审议通过的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送印刷厂编印。
四、其他说明
1、师范类专业所属学院按照通知的时间要求上交纸质版本培养方案,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经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
2、教研科地点为立德楼303室,联系电话0731-58290212,电子邮箱jyk@hnust.edu.cn。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