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卓越工程师培养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学校工程教育改革,着力培养具备跨界整合能力的未来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方案》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湘江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依托智能制造工程专业组建2026级卓越创新班。卓越创新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创新为导向、以实践为路径的工程教育理念,打破传统学科壁垒,强化数理基础与工程通识融合,鼓励学生在真实工程场景中发现问题、定义问题、解决问题。现就2026级卓越创新班学生选拔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背景与指导思想
(一)国家战略与省级部署。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提出探索未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新模式,服务制造强国、海洋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健康中国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省教育厅、湘江科技创新院部署开展第二批湘江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工作,服务湖南“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与长株潭都市圈建设。
(二)学校基础与优势。我校在智能制造领域研究基础扎实、特色鲜明。建有海洋矿产资源探采装备与安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平台,在海工装备、具身智能、智能产线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科研体系和人才培养能力。
(三)指导思想与培养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未来前沿性、交叉性、颠覆性技术人才需求,坚持“厚基础、强交叉、重创新、向未来”的人才培养方针,致力于培养具备系统性思维、创造性能力和终身学习素养,能够引领未来科技发展的卓越工程人才。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卓越创新班学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工作部、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校外行业专家代表组成,负责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负责选拔工作的具体实施与日常协调。
三、选拔对象
卓越创新班面向2026年已被我校录取且高考考试科目包含物理的普通全日制新生进行选拔。计划全校录取35人左右,按海工装备、具身智能、智能产线三个专业方向统筹分配。
四、培养模式与培养特色
(一)培养模式。实施“2+2”人才培养模式,分为大类培养和专业培养两个阶段。大类培养阶段为第一至第四学期,不分专业方向,强化数理基础、工程通识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推行项目制学习,学生在入学后即组建跨专业创新团队、全程参与项目实践;第四学期末根据学生专业志趣、综合测评情况完成专业方向分流。从第五学期起进入海工装备、具身智能、智能产线相应专业方向深入学习,深化专业实践与项目研发能力。
(二)培养方针。坚持“厚基础、强交叉、重创新、向未来”,构建“小班化、个性化、导师制”的培养模式,鼓励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团队、早进实验室。
(三)多维导师制。实行校内学术导师与产业实践导师协同的全程指导,围绕学生中心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学生在大一起即进入导师课题组开展基础科研训练。
(四)毕业与学位。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全面支持学生以成熟的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技术专利、落地产品等申请替代部分课程考核或毕业设计(论文)。
五、选拔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做到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发扬民主、强化监督。
(二)坚持“自主申请、择优遴选”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根据初选、综合测评等环节开展遴选工作。
(三)坚持“科学选才、多维评价”原则,遴选志向远大、综合能力强、心理素质好,能够将理论联系实践、勇于在其感兴趣领域努力探索且有创新创业潜质的学生。
六、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工程实践兴趣和创新精神,认同卓越创新班培养理念,能够适应跨学科、项目制学习模式。
(二)学业基础。申请学生须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高考考试科目包含物理。高考成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数学110分及以上(以总分150分计);(2)外语110分及以上(以总分150分计);(3)物理75分及以上(以总分100分计)。
(三)优先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直接进入综合测评环节: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创新创业类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四)实践与创新潜质条件。在综合测评环节,以下经历与素养作为重要考察依据:
1.拥有产品设计、技术实践、创业探索相关经历者优先,包括但不限于学科竞赛获奖、专利申请、科研项目实践、创新创业实践、软件著作权取得等;
2.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沟通表达与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强烈的创新激情和良好的动手实践能力,对掌握数学、物理、工程等多学科宽广的知识构架具有浓厚兴趣。
七、选拔流程
(一)宣传与报名(9月18日—9月27日)。学校发布选拔通知,有意向的学生加入卓越创新班2026级选拔咨询QQ群(1036108290)。符合条件的学生在9月27日之前提交报名表(附件1)与个人简历至各学院指定邮箱(附件2),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各学院教务办。各学院将相关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于9月28日中午12点之前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改革办公室(立德楼303),逾期不予受理。
(二)初选(9月28日-9月30日)。学校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按人数1:2比例和初选成绩排序并参考竞赛与项目经历择优选拔进入综合测评;对符合优先条件、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按规定条件申请直接进入综合测评环节。初选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予以公布。初选成绩计算办法:将高考数学、物理、外语三门成绩分别按所在省份各科目总分折算为100分制,折算后的数学、物理、外语成绩分别按40%、40%、20%加权求和,计为初选成绩。
(三)综合测评(10月1日-7日)。成立专家小组对初选入围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测评环节包括综合素质考察和面试,具体如下:
1.综合素质考察: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知识素养(包括数理基础、英语能力等)、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与能力、专业发展规划等。
2.面试: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个人特长、申请转入卓越创新班理由及未来学业规划等。
面试专家从能力、价值观、自我认知、品质与动机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评价。综合测评成绩构成:综合素质考察(60%)+面试(40%)。
(四)录取公示(10月8-10日)。根据综合测评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录取名单,并将申请者所有材料统一交至本科生院存档。
八、培养支持与激励政策
(一)继续深造支持。卓越创新班学生在符合学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其本科毕业后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比例。
(二)专项奖助学金。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优异、创新成果突出的学生;设立专项科创奖学金与项目孵化基金,覆盖竞赛、科创、项目孵化全阶段。
(三)科研创新支持。学院为学生配备一对一导师,提供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专项支持,支持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团队、早进实验室。
(四)企业实践资源。依托学校与企业共建的创新平台,卓越创新班学生优先获得企业实践、项目研发及实习就业机会。
(五)专属科创空间。为卓越创新班学生配备专属科创工位与创新实践空间,全天候开放科创工坊。
九、退出与分流机制
(一)动态评价与分流。实行学业成绩、导师评估和潜能测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每学期和学年进行评价;对存在学业困难的学生发出学业预警,经预警仍无改善者,分流至其他学院继续学习;第一学期结束后,学生可自主选择是否继续留在卓越创新班学习。分流退出的同时,通过综合评价在新自愿申请的同年级本科生中二次选拔择优录取,实现人才培养的动态调整。
(二)自愿退出。学生在学院设定的退出期限内,因个人理念与新工科教育不契合、难以适应高强度的学习节奏或其他个人因素,可申请退出卓越创新班。
(三)考核不达标退出。学生若未达学院考核标准,给予改进机会;若改进期后仍不达标且处于学院设定合理的退出期限内,需及时退出。
(四)退出保障。学生退出后回原专业继续学习,学院负责专业转换协调、课程补修指导及心理辅导,确保学生退出后能顺利过渡。
湖南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湖南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9月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26级卓越创新班学生选拔报名表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2026级卓越创新班学生选拨各教学院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