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3〕146号
关于做好拟申请增设本科专业三年规划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科大政发〔2023〕3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改革,请各学院提前谋划拟申请增设本科专业的三年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湖南“三高四新”美好蓝图,针对湖南优势产业链群、战略性新兴产业、乡村振兴、强省会、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株潭都市圈、“三区两山两中心”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等战略需求,面向基础学科领域、国家战略必争领域、新兴产业领域、冷门紧缺领域、民生急需领域,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打造优势特色专业集群。
2.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文件和湖南省关于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积极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增设学科交叉融合的新专业,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的专业,推动专业升级换代。
3. 全面落实学校“353”战略,面向深海、深空、深地未来技术需求布局前瞻性多学科交叉专业,筹划医学与生命健康服务专业。
4. 新增专业必须综合考虑师资队伍、办学经费、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因素,具备开办专业必需的基本条件和人才培养能力,鼓励学院通过置换调整优化本科专业。
二、材料报送
1.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要求,自 2024 年度起,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须提前进行预备案,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请各学院精心谋划,做好2024-2026年度拟申请增设本科专业规划,按年度填写拟新申请增设本科专业(附件1),于8月26日下午5点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文档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指定邮箱。
2. 联系人:朱虹;联系电话:0731-58290212,13873169828;联系地点:立德楼 303;电子邮箱:386070661@qq.com。
附件:1.2024-2026年拟申请增设本科专业规划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
教务处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
2024-2026年拟申请增设本科专业规划表
学院: (盖章) 主要负责人: (签字)
年份 |
拟新增专业 |
备注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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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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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
填表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