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1〕162 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我省本科院校音乐舞蹈专业的交流及发展,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发现和挖掘艺术人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校决定组织年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音乐舞蹈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暨湖南省第九届本科院校音乐舞蹈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选拨赛。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成立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音乐舞蹈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暨湖南省第九届本科院校音乐舞蹈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选拨赛组委会,全面负责比赛组织和领导工作。
主 任:贺泽龙
副主任:吴亮红、曾志东
委 员:邓淇中、赵湘学、熊晓辉、王育霖
秘 书:杨 姝、文海良
二、比赛项目
(一)独唱: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三项。
(二)独奏:分钢琴、西洋乐器、民族乐器三项。
(三)独舞:分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三项。
三、比赛形式
比赛采用独唱、独奏、独舞节目形式。
四、参赛对象
全日制音乐、舞蹈专业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节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展现当代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和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坚定信念。
(二)参赛选手由学校组织初赛选拔后,推荐进入决赛。未参加初赛的,不得直接推荐进入决赛。每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项目比赛。
(三)独唱、独舞节目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独奏节目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独唱节目(通俗唱法除外)如需伴奏,只能采用钢琴伴奏的形式,钢琴伴奏者只能是本校教师或学生。独奏节目一律不准使用伴奏。
(四)参赛者演出所需服装、道具、伴奏带等物品自备。
(五)参赛选手可自由报名,也可以由主专业老师推荐参赛(要求音乐、舞蹈系每位老师推荐2名以上优秀学生参赛)。
六、初赛时间、地点及报名
初赛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下午2点。
初赛地点:艺术学院音乐楼104、潇湘楼合唱教室,器乐合奏教室,舞蹈教室。
请有意向参加比赛的同学于11月15日前提交报名表到音乐楼琴房管理处,按照比赛的要求准备作品,准时参加初赛选拔。
七、初赛评分细则
本次初赛邀请系内专业教师担任评委。比赛采取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余下的平均值作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一)参赛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展现当代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和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坚定信念。(2分)
(二)参赛作品具有一定的难度,能代表本音乐、舞蹈专业学科的专业能力。(3分)
(三)作品表现完整流畅,表现力丰富,技巧、技术性部分展现到位,能表现作品内涵,有感染力,能给人以美的感受(3分)
(四)比赛着装大方得体,精神饱满,服装整洁,仪态大方。(2分)
八、奖项设置
本次初赛设特、一、二、三等奖,获奖同学将获得由湖南科技大学颁发的荣誉证书。其中特等奖的获奖选手将代表本校参加全省“三独”比赛的决赛。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第九届音乐舞蹈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节目报名表
附件2: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九届本科院校音乐舞蹈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