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2017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2017年9月15日学术委员会审定2017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会议精神,会议原则上通过2017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但要求各专业根据会上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仔细核对培养方案,《培养方案进程表》中的课程开课单位统一用简称(附件1),其他地方的单位名称一律用全称。
2.编制说明的课程与素质能力要求的对应关系表与课程先后顺序图分别按照模板(附件2和附件3)进行修改。
3.仔细核对培养方案和编制说明的文本,包括错别字和标点符号。
4.各学院再次召开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和完善本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邀请本学院校学术委员会成员。
5.学术委员会审定培养方案会议上针对个别学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已经单独反馈给相关学院,请相关学院认真对待,仔细斟酌。
6.请各学院将修改好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于9月20日上午下班前交到教研科(综合楼303,电话:58290212).
教务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