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2〕166号
关于核对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保证教学安排顺利进行,特组织对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院须核对2018级(五年制)、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各专业的培养方案。
二、核对内容包括培养方案教学进程和课程教学学时与学分。今后的学分清理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学时与学分统计数据进行。
三、原则上不可微调范围:课程性质变更(含学位课性质、选修必修课程性质等)、学分学时变更、课程名称变更、新增或删除学位课、已完成授课课程变更学年学期等。
四、培养方案的核对和错误信息的修改均在湖南科技大学教学综合服务平台中进行。
五、各教学院须严格执行培养方案。
六、培养方案信息的核对、微调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8日。
七、教务处教研科联系电话:58290212。
附件:
培养方案教学进程核对微调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