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 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湘发〔2023〕3 号)精神,深入推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第四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含委托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两大类,鼓励重点资助项目聚焦重点领域确定教改项目研究方向(详见附件 1)。要求以实践应用为导向,聚焦课程改革、课堂效率、教学质量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对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二、申报名额
学校采取限额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承担师范专业本科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学院和单位,每个单位限申报 1 项。学校组织专家遴选推荐1项。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教改项目以实践应用为鲜明导向,主要支持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开展前瞻性、系统性、全局性、创新性研究,重点聚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课堂教学效率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目标达成等方面,项目成果应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二)项目组成员。主持人限主持 1 项教改项目,往届有未结题教改项目者,本届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项目不超过 2 项(含往届未结题项目)。项目组总人数(含主持人)不超过 6 人。其团队成员中从事一线教育教学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50%
(三)项目类型。重点资助项目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和实践基础,选题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聚焦基础教育领域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方向清晰明确,方案设计与实施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理论支撑,具备现实可行性,主持人须有科研课题研究经历,在教学实践中有创新性探索;一般资助项目要求从微视角、小切口切入,立足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主持人以一线骨干教师为主,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
(四)不得申报的情形:
1.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国家、直属部门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研究等项目立项支持的;
2.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国家、省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支持的;
3.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省级或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立项的;
4.同一内容的项目,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重要突破的;
5.同一内容的项目,已在前三届教改项目立项的(含重点和一般资助项目)。
6.其他被省教育厅认定不可申报的情形。
四、申报程序
1.学院申报。各单位认真组织,按照申报限额择优遴选推荐。
2.学校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推荐1项参加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
3.结果公示。拟推荐项目在本科生院主页上公示5天。
五、材料报送
1.纸质档。《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附件3)、《第四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4),加盖公章。
2.电子档。申报书Word版及加盖公章PDF扫描件;汇总表Excel版及加盖公章PDF扫描件。
3.请各单位于9月28日12点前将所有材料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档统一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学改革研究办公室。
联系人:贾文红,联系电话:58290212,
地点:立德楼303 邮箱:jyk58290212@163.com
附件:
1. 基础教育改革攻坚重点研究方向
2.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4.第四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