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服务湖南“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对接4×4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与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5〕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微专业建设应以优化专业布局,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优选和重构核心专业课程为基础,满足创新型应用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使学生在专业领域具备较强的学术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
2.微专业建设应以湖南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湘潭市重点产业领域及支撑重点产业发展急需专业人才为主要目标,依托学校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突出学科专业交叉、强化科产教多元融合,具有精准的专业培养目标,一流的专业课程体系,科学的教学培养模式。
3.微专业负责人需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教学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有承担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建设任务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具有良好的学术氛围。
4.每个微专业需开设4-6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2学分左右,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3学分。微专业可采用线下、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学,一般安排在统一时段排课。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使用混合式教学方式开展微专业建设相关工作,线上线下混合的教学方式线上学时总量原则上不超过30%。
5.微专业单独编班上课,原则上修读人数30人及以上开班,上课时间应尽量避免与学生主修专业授课时间冲突。
二、申报程序
1.学院申报。各教学单位充分调研,科学研判,组织教学团队开展申报,不限数量。
2.专家审议。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微专业进行审议。
3.学校立项。对专家组审议通过的微专业,学校予以立项实施。微专业建设原则上不超过2年,鼓励学院为微专业建设提供配套经费,确保微专业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建设期完成后,学校给予一定的专业建设工作经费。
三、材料报送
1.申报书及汇总表。《湖南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五份)、《湖南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以上材料须提交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档。
2.请各单位于6月25日下班前将所有材料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档统一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学改革研究办公室。
联系人:朱虹,联系电话:58290212
地点:立德楼303,邮箱:jyk58290212@163.com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与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2.《湖南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3.《湖南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