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教师评学是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学生学习状况的总体评价,不仅是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收集有关教学信息、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的有效途径。教师评学活动是教学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结果将作为学风建设状况考核和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为确保本学期期末教师评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学时间:
2021年6月19日-2021年7月2日(第16周星期六凌晨零点-第18周星期五下午5点)。
二、 评学要求:
本学期有教学任务且在第19周之前(包括第19周)结束课程的教师均须参加网上评学。每位教师都应认真参与评学,以对学生、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未完成学风测评的教师将不能参加当年度“教学优良榜”的评定。
三、操作流程:
打开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输入教务处网址(http://jwc.hnust.edu.cn/)→在窗口右边点击“湖南科技大学教学综合服务平台”→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在新窗口左边点击“教学考评”→ 点击“教学评价”→点击 “教师学风测评”→窗口右边点击“进入测评”,显示出能进行测评的数据→点击“测评”,进入测评页面。输入测评分数之后,点击“保存”,此时仍可对测评分数进行修改;点击“提交”则不能再对其进行修改。
四、教师评学期间,学校教务网将对外开放,教师可以使用外网登录学校教务网进行评学。
五、各教学院必须高度重视,评学前应组织召开全院教师大会,做好教师评学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全体参评教师明确评学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确保评学结果的客观性。教师评学参评率与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挂钩。
六、如果对教师评学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联系,电话:58290044。
教务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