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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运行

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科教学评优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1〕179号)

教务处〔2021〕179号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实施以“三个全面转型”“五个更加聚焦”“三个持续提升”为内涵的“353”战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升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鼓励和表彰在本科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集体和个人,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奖励办法》(科大党发〔20196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学校本科教学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优原则

本科教学评优坚持突出重点、成果导向、示范引领和客观公正原则。坚持育人为本,突出成果导向,推进专业、课程及学风建设,示范和引领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每项奖励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评审,评审结果力求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优项目

2021年度本科教学评优计划评审本科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奖5项、优秀教学系(部、室)奖10项、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奖8项及优秀教务工作者10人、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奖10人、实践教学管理先进个人10人、信息化教学课件奖20项、教学优良榜(人数控制在当年任课教师8%以内)等八项奖励,其中本科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奖评估考核及教学优良榜推荐另分别行文通知。各单位各项教学奖评审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参评条件

(一)优秀教学系(部、室)奖

1.教学系(部、室)成员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学系(部、室)能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制定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进度计划。

3.教学系(部、室)必须承担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或获得过校级(包括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4.教学系(部、室)成员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发生。

5.教学系(部、室)建设、管理规范,有相应规章制度,教学系(部、室)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开展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活动开展正常且有两年及以上详实的记录。

6.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等改革。2020-2021年期间教学系(部、室)成员至少主持一项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且无未按期结题的项目。

7.教学系(部、室)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培养学术带头人,形成了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

8.科研促进教学效果明显。教学系(部、室)成员在2020-2021两年至少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且学术成果、学术专著转化为教材,或科研成果转化为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课程。

9.2020-2021年,参评教学系(部、室)教师有本科教学事故,或受其它党纪政纪处分等,不能参评优秀教学系(部、室)奖。

(二)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奖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团队结构合理,凝聚力强,风清气正,能够积极主动为实践教学一线服务,师生评价好。

2.实践教学或实验室建设工作思路清晰,理念先进,措施有力,形成了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相适应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文件完善,网络教学资源丰富,教研教改成效明显。

3.实践教学或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手段先进,教学运行及质量监管机制良好,资源整合程度与使用效益高。

4.本部门负责实践教学或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的职责明确,近5年来实践教学或实验室管理无教学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

(三)优秀教务工作者

1.长期在教学管理第一线工作,在本校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4年以上。

2.遵守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忠诚于高等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管理工作,爱岗敬业,业务熟练,认真负责,工作业绩突出。

3.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效显著。

4.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志,热情服务,师生反映良好。

(四)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奖

1.在实验(实训)一线教学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课堂教学效果好(实验教学学生测评95分及以上),积极开展实践教学研究与改革。

2.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奉献意识强,教学理念先进,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

3.积极参与实验(实训)课程教材编著和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编写,能够及时将科技前沿的新思想、新方法融入实验教学,在开发高水平实验(实训)项目等方面成效显著。

4.积极开展实验(实训)教研教改工作,近五年来主持省级及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

5.积极承担大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实验项目等指导工作。

(五)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奖

1.在实践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近五年在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从安排,团结协作,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好,服务意识强,师生评价好。

3.工作思路清晰,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在构建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推进实践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资源共享、保障实践教学正常运行、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方面贡献较大、成绩突出。

4.坚持开展实践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近三年参与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或在自制、改造教学仪器设备等方面成效明显。

(六)信息化教学课件奖

1.2021年度本科课程教学中全面运用现代教育信息化手段从事教学,并完成课程教学大纲全部教学内容信息化教学课件。

2.信息化教学课件要求界面设计合理,风格统一,必须有文字、音频、视频、动画等多种信息技术手段运用,运行流畅,操作方式简便、快捷,媒体播放可控,导航方便合理,路径可选,音频、视频质量好;实际教学应用效果明显,有推广价值;

3.PPT版本不低于MS Office2003,播放时不能出现宏病毒提示,不能加密;课件中有外部文件链接或插件的,须合并制作成压缩包文件;

四、参评程序

1.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填写相关奖项《申报书》(相关《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两份,向所属教学(管理)单位申报参评。

2.各教学(管理)单位根据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度教学评优参评推荐名额分配表》中各项奖励评审参评推荐名额,对各奖项申报参评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向教务处择优推荐申报。各教学(管理)单位对推荐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各教学(管理)单位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向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推荐符合参评条件的申报项目。

4.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优秀教学系(部、室)等6项奖励进行评审。

5. 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党委会或校务会审定,公示,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匾)。

五、其它要求

1. 各教学(管理)单位在127日前将推荐申报的纸质、电子材料交教务处质量管理科(联系人:尹利平;地点:立德楼304;电话:58290044;电子邮箱: 1256892559@qq.com),逾期未交将视为放弃,不再受理相关材料。

2. 信息化教学课件送校外专家进行初评,教务处根据外审专家评审分数择优推荐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

3. 对集体奖申报单位成员及个人奖申报人涉及本科教学差错、事故处理按《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差错、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9]81号)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处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度教学评优参评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优秀教学系(部、室)奖申报表

附件3:湖南科技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奖申报表

附件4:湖南科技大学优秀教务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5:湖南科技大学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奖申报表

附件6:湖南科技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7:湖南科技大学信息化教学课件奖申报表



                                       教务处

                                                                       202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