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2〕29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教学礼拜”主题活动实施纲要(修订)》及《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范》相关规定,推进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强化管理育人和服务教学意识,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本学期“教学礼拜”主题活动听课评课在第6-18周(3月28日-6月24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课人员
校领导,教务处、人事处、学工处、工会、团委、教评中心等教学相关单位领导,教学院(含潇湘学院)院、系领导及全体专任教师。
二、听课要求
根据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精神,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对《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五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每门课至少听1次课,自主安排其它课程听课。其它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每位成员在一个任期内要对所有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
教务处、教评中心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其它相关处室单位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教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系(部)正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其它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三、听课方式
校领导及处室单位领导在全校(含潇湘学院)范围内自主听课,各教学院、系主要听本院、系教师承担的课程及其它教学院、系承担的本院、系课程;可选择集体听课、随机听课或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本部、潇湘第6-18周课表登录教务网文件下载栏下载(因调课课表可能与实际授课有出入)。
四、听课评价
听课主要目的是通过实地听课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与教学状态,学生的听课状态,教材的选用,师生互动情况、实验情况以及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情况及效果等,对课堂教学质量做好记录并做出评价,并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出建议。同时对教学管理与服务保障等工作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方式与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反馈。
五、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应提前到课,并坚持听完1节课,不能在教师授课中途进入或离开,以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2.教务处将对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每学期期末进行汇总,在教学例会上通报。
3.校领导及机关处室、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在6月24日(第18周星期五)前将听课记录本交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教学院教务办在6月24日前将本学院听课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不收听课记录本)。
附件:
1-1.湖南科技大学课表
1-2.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课表
2.湖南科技大学2021-2022-2学期教学院听课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