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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运行

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学优良榜”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1〕187号)

教务处〔2021187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鼓励和表彰在本科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奖励办法》(科大党发〔20196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学校“教学优良榜”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凡参加“教学优良榜”推荐工作的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二、推荐办法

1. 推荐对象

教学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为人师表,在本年度独立担任各类本科教学任务(包括实习、设计)的教师。

2. 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2)为本科生独立授课不少于一门,授课认真,教学效果好。能受到广大学生和同行的一致好评,学生测评和同行测评位居学院前列。

3. 推荐程序

1“教学优良榜”主要由学生测评确定,反映学生对教师教学的认同程度。学生评教参评率低于75%的课程及2021年度未完成评学、督导听课评价为“中等”的教师不能参与“教学优良榜”的推荐。

2)学院根据测评统计结果,按推荐名额(见附件1)向教务处推荐“教学优良榜”候选人,填写《2021年度“教学优良榜”推荐候选人一览表》(附件2)。

3)学院推荐候选人学生评教分排名专业(系部)第一。

4)教务处对学院推荐候选人进行综合审核,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三、项目奖励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奖励办法》(科大党发〔201966号)文件精神,对荣获“教学优良榜”教师发文表彰,并予以奖励。

五、材料上交具体要求

202211311:00前,各学院将“教学优良榜”推荐候选人及推荐方案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不再受理推荐。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度“教学优良榜推荐名额表

附件22021年度“教学优良榜”推荐候选人一览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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