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引导各教学院聚焦人才培养核心任务,注重特色发展,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水平,全面系统地考核本科教学工作成效,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教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方案》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本科教学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建勋
副组长:宾光富
成 员:刘建勋 宾光富 吴建军 吕爱晶 龙四春
谭千保 刘东海 余蓉晖 王 欣 邓淇中
蒋耀辉 陈 述 唐 皓
秘 书:谭载花
本科教学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设本科生院,宾光富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本科教学考核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包括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本科生院全体院领导、教师工作部、潇湘学院、师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另行通知)。
二、考核时间
(一)学院自评时间: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5日
(二)学院集中汇报时间:2026年1月7日上午9:00(暂定)
(三)学院集中汇报地点:立德楼211会议室(暂定)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学院自评内容
各学院对照《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全面总结2025年学院教学工作,撰写自评报告。
(二)考核内容及比重
1. 课堂教学状态考核
本科生院统计各教学院年度智慧教学督导平台数据、学年度学生评教数据等,考核学院课堂教学状态。
2.过程综合考核
本科生院、本科教学督导团等对各教学院日常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过程综合考核。
3.结果成效考核
各学院准备PPT汇报材料(时间限7分钟),由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依照《指标体系》对本学院2025年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本科教学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听取汇报,查阅自评报告,现场进行评分。
各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按课堂教学状态考核30%、过程综合考核40%和结果成效考核30%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分,另设教学质量底线与教学特色附加项±5分。
(三)考核等级评定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教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方案》对教学院进行综合评议,评定各教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等级。依据教学院考核评估综合评分进行排名:第1—5名为“优秀”,第6—15名为“良好”,第 16 名及以后为“合格”或“不合格”。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各学院要以本科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本科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整改,推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各项部署落细落小落实。
(二)各学院在2026年1月5日上午下班前提交2025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自评报告,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三)各学院要对2025年学院教学工作重点、特色及标志性成果进行凝练并形成文字(限150字以内)(附件3),于2026年1月5日上午下班前提交电子档。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教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2.湖南科技大学教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指标及等级标准
3. 2025年度教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重点、特色及标志性成果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