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实施以“三个全面转型”“五个更加聚焦”“三个持续提升”为内涵的“353”战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升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鼓励和表彰在本科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集体和个人,根据《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奖励办法》(科大党发〔2022〕8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学校本科教学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优原则
本科教学评优坚持突出重点、成果导向、示范引领和客观公正原则。坚持育人为本,突出成果导向,推进专业、课程及学风建设,示范和引领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每项奖励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评审,评审结果力求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优项目
2023年度本科教学评优计划评审本科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奖5项、优秀教学系(部、室)奖10项、教学奉献奖不超过10人、优秀教务工作者10人、信息化教学课件奖20项、教学优良榜(人数控制在当年任课教师8%以内)等六项奖励,其中本科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奖评估考核及教学优良榜推荐另分别行文通知。各单位各项教学奖评审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参评条件
(一)优秀教学系(部、室)奖
1.教学系(部、室)成员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学系(部、室)能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制定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进度计划。
3.教学系(部、室)必须承担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或获得过校级(包括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4.教学系(部、室)成员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发生。
5.教学系(部、室)建设、管理规范,有相应规章制度,教学系(部、室)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开展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活动开展正常且有两年及以上详实的记录。
6.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等改革。2022-2023年期间教学系(部、室)成员至少主持一项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且无未按期结题的项目。
7.教学系(部、室)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培养学术带头人,形成了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
8.科研促进教学效果明显。教学系(部、室)成员在2022-2023两年至少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且学术成果、学术专著转化为教材,或科研成果转化为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课程。
9.2022-2023年,参评教学系(部、室)教师有本科教学事故,或受其它党纪政纪处分等,不能参评优秀教学系(部、室)奖。
(二)教学奉献奖
长期在教学第一线承担普通本科课程教学任务、业绩突出的在岗专任教师,在我校任教15年以上。
1.热爱教育事业,坚守教学一线岗位,积极主动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并在我校任教15年以上,2021-2023年度教学工作量高于所在单位教师的平均工作量;
2.全心全意投入教学工作,勤勤恳恳钻研教学业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创新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突出,受到同行教师和广大学生的好评;
3.坚持育人为本,关爱学生,自觉承担所授课程的课外辅导答疑等工作,以人格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4.师德高尚,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未在校内外担任任何行政职务(学术性组织或机构除外)。
(三)优秀教务工作者
1.长期在教学管理第一线工作,在本校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4年以上。
2.遵守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忠诚于高等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管理工作,爱岗敬业,业务熟练,认真负责,工作业绩突出。
3.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效显著。
4.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志,热情服务,师生反映良好。
(四)信息化教学课件奖
1.信息化教学课件奖旨在鼓励教师充分利用“湖南科技大学自主学习中心”实施教学活动,提高教学的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持续推进以学生学习成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改革。
2.奖励在2023年度本科课程教学中积极使用湖南科技大学自主学习中心(学习通)从事教学,与学生积极互动,并进行课后研讨、答疑,教学效果显著的教师。
3.使用“学习通”大数据监控中心统计出“综合得分”的排名(80分及以上),根据排名整体情况进行评选。
4.学习通“大数据监控中心”的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下午3:00。
四、参评程序
1.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填写相关奖项《申报书》(相关《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两份,向所属教学(管理)单位申报参评并提交申报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教学奉献奖和优秀教务工作者候选人另提交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文档(附件5、附件6)。。
2.各教学(管理)单位根据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度教学评优参评推荐名额分配表》中各项奖励评审参评推荐名额,对各奖项申报参评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向教务处择优推荐申报。各教学(管理)单位对推荐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各教学(管理)单位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向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推荐符合参评条件的申报项目。如进行资格审查时发现不符合要求,人员名单不可替补。
4.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优秀教学系(部、室)、教学奉献奖、优秀教务工作者、信息化教学课件奖等4项奖励进行评审。
5. 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党委会或校务会审定,公示,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匾)。
五、其它要求
1. 各教学(管理)单位在12月12日前将推荐申报的纸质、电子材料交教务处质量管理科(联系人:谭载花;地点:立德楼304;电话:58290044;电子邮箱: 16144713@qq.com),逾期未交将视为放弃,不再受理相关材料。
2. 对集体奖申报单位成员及个人奖申报人涉及本科教学差错、事故处理按《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差错、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9〕81号)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处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度教学评优参评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优秀教学系(部、室)奖申报表
附件3:湖南科技大学教学奉献奖申报表
附件4:湖南科技大学优秀教务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5: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教学奉献奖”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6: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优秀教务工作者”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