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7〕80号
关于做好2017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科大政发﹝2017﹞74号)文件精神,按照审核评估工作进度要求,我校将开展2017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保证采集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集范围
本次采集学校范围为全校所有与本科教学相关的单位。采集数据内容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基本条件、学科专业、教师信息、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方面(详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二、工作要求
1.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采集反映学校教学状态基本数据有关工作的思想认识,并以此为契机,切实提升我校办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
2. 每年定时采集反映学校教学状态的基本数据,是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的重要环节,是国家“五位一体”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内容。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教育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与合格评估的重要依据,各教学院要严格按照表格填写要求,填报本学院的数据,且保证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上报。
3. 数据采集工作一定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我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
三、 相关说明
1.填报时间节点说明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学 年:2016-2017学年,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时 点:2017年9月4日。
2.数据提交时间
请各教学院在2017年7月4日18:00前提交表1-8-1,其他表格于7月7日18:00之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数据,具体表格提交科室安排如下:
1. 教研科(地点:综合楼303室,电话:58290212)
(1)表4-2专业培养计划表
(2)表5-1-3专业核心课程情况
(3)表6-6-3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奖励情况
(4)表6-6-4学生获专业比赛奖励情况
(5)教师发表教研论文统计一览表
2. 实践教学科(地点:综合楼305室,电话:58290017)
(1)表1-8-1本科实验场所
(2)表2-4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3)表2-7本科实验设备情况
(4)表2-8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5)表5-1-4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
(6)表5-2-1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
(7)表5-2-2分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非医学类专业填报)
3. 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地点:综合楼304室,电话:58290044)
(1)教师管理人员一览表
(2)同行听课记录表模板
(3)院领导听课记录表
教务处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