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7〕33号
关于制订2017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接国家“双一流建设”、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业认证评估等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建设任务,贯彻落实《湖南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卓越本科教育计划的意见》(科大党发〔2017〕12号)和《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工作要点》(科大党发〔2017〕9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16级执行版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制订2017级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含英文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依据
以《湖南科技大学关于编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性意见》)(附件一)和《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编制管理办法》)(附件二)为指导,以湖南科技大学2013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2016级执行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方案》要求,制订并形成2017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英文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编码规则遵照2010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湖南科技大学课程编码规则》(附件三)。
二、基本要求
制订2017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原则,坚持学生为本,个性发展原则,坚持目标导向,服务需求原则,坚持强化实践,突出能力原则;按照学校《指导性意见》、《编制管理办法》及《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工作要点》中的要求,优化课程体系和创新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形成更具科大特色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
三、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1. 组织管理(2017年4月13—18日)。教学院成立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各本科专业人才方案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院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方案,并于4月18日下班前将工作方案交到教务处教研科。
2. 调研编制(2017年4月—5月)。各学院在总结培养方案调研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起草编制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 研讨审议(2017年4月—5月24日)。教学院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和校外专家(3人以上)对专业培养方案认真进行研讨、答辩、审议,认真按要求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审读表》(附件四)、《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院学术委员会审议表》(附件五)和《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查审定表》(附件六),并于5月24日下班前将表格交到教务处教研科。
4. 督查审查(2017年5月29日—6月12日)。教务处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对教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形成过程进行督查,查阅研讨、答辩、审议等环节相关记录,同时将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答辩、评议和评审,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反馈,进一步修改完善各专业培养方案。
5.审定实施(2017年6月12—19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教育教学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所有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6. 培养方案编印(2017年6月19—30日)。教务处将教育教学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送印刷厂编印并发放给学院。
四、其他说明
1.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发展情况需要,本次同时修订英文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涵盖对应中文版的所有课程。教务处负责建立人才培养方案英文版课程数据库,能自动生成所有学生课程学习的英语成绩单。
2.请各学院按照通知的时间要求上交如下材料:学院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方案、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英文版各一份)、《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审读表》(附件四)、《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院学术委员会审议表》(附件五)和《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查审定表》(附件六)。所有材料请同时提交纸质盖章文件和电子文档 。
3. 教研科地点为综合楼303室,联系电话0731-58290212,电子邮箱jyk@hnust.edu.cn。
4. 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教务网下载(http://jwc.hnust.edu.cn)。
附件:
一. 湖南科技大学关于编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二.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管理办法
三. 湖南科技大学课程编码规则
四.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审读表
五.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院学术委员会审议表
六.湖南科技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查审定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