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学校“1545”办学治校行动计划,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学校坚持“以本为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鼓励和表彰在本科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集体和个人,根据《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奖励办法》(科大党发〔2022〕8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度学校本科教学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优原则
本科教学评优坚持突出重点、成果导向、示范引领和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育人为本,突出成果导向,推进专业、课程及学风建设,示范和引领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每项奖励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评审,评审结果力求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优项目
2025年度本科教学评优计划评审本科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奖5项、优秀教学系(部、室)奖10个、教学名师奖10人、优秀教务工作者10人、信息化教学课件奖20项、教学优良榜(评选人数控制在当年任课教师8%以内)等六项奖励,其中本科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奖评估考核及教学优良榜推荐另分别行文通知。各单位各项教学奖评审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参评条件
(一)优秀教学系(部、室)奖
1.教学系(部、室)成员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推动课程思政建设,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融为一体,落实“三全育人”要求。
2.教学系(部、室)能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制定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进度计划。
3.教学系(部、室)必须承担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或获得过校级(包括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4.教学系(部、室)成员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发生。
5.教学系(部、室)建设、管理规范,有相应规章制度,教学系(部、室)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开展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活动开展正常且有两年及以上详实的记录。
6.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等改革。2024-2025年期间教学系(部、室)成员至少主持一项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且无未按期结题的项目。
7.教学系(部、室)重视并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培养学术带头人,形成了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
8.科研促进教学效果明显。教学系(部、室)成员在2024-2025两年至少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且学术成果、学术专著转化为教材,或科研成果转化为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课程。
9.2024-2025年,参评教学系(部、室)教师有本科教学事故,或受其它党纪政纪处分等,不能参评优秀教学系(部、室)奖。
(二)教学名师奖
1.长期在教学一线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在本校任教5年以上,具有教授职称的在岗专任教师。
2.从教师风范与教学经历、授课情况与教学水平、教学团队建设与贡献、科学研究与学术水平四个方面对参评教师进行评审:
(1)教师风范与教学经历: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2)授课情况与教学水平: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连续三年独立为本科生上课;理论联系实际,因材施教,落实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培养,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主持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或出版教学改革研究专著;主编本专业教材;近三学年每学期学生评价均为优秀。
(3)教学团队建设与贡献: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教学队伍建设,作为课程主持人或主讲教师对教学团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4)科学研究与学术水平:学术造诣高,在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无学术不端行为;主持或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三)优秀教务工作者
1.长期在教学管理第一线工作,在本校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4年以上。
2.遵守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忠诚于高等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管理工作,爱岗敬业,业务熟练,认真负责,工作业绩突出。
3.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效显著。
4.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志,热情服务,师生反映良好。
(四)信息化教学课件奖
1.信息化教学课件奖旨在鼓励教师充分利用“湖南科技大学自主学习中心”实施教学活动,提高教学的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持续推进以学生学习成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改革。
2.奖励在2025年度本科课程教学中积极使用湖南科技大学自主学习中心(学习通)从事教学,与学生积极互动,并进行课后研讨、答疑,教学效果显著的教师。
3.使用“学习通”大数据监控中心统计出“综合得分”的排名(80分及以上),根据排名整体情况进行评选。
4.学习通“大数据监控中心”的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下午3:00。
四、参评程序
1.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填写相关奖项《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向所属教学(管理)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参评;优秀教学系(部、室)奖、教学名师奖和优秀教务工作者需填写并提交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文档(附件3、附件5、附件7)。
2.各教学(管理)单位根据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度教学评优参评推荐名额分配表》中各项奖励评审参评推荐名额,对各奖项申报参评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向本科生院择优推荐申报。各教学(管理)单位对推荐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3.本科生院会同相关部门对各教学(管理)单位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向学校推荐符合参评条件的申报项目。资格审查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参评资格,且人员名单不得替补。
4.学校对优秀教学系(部、室)奖、教学名师奖、优秀教务工作者、信息化教学课件奖等4项奖励进行评审。
5. 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党委会或校务会审定,公示,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匾)。
五、其它要求
1.各教学(管理)单位在2026年1月4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申报的纸质材料(盖章)一式两份、电子材料交本科生院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联系人:谭载花;地点:立德楼304;电话:58290044;电子邮箱: 16144713@qq.com),逾期未交将视为放弃,不再受理相关材料。
2.集体奖申报单位成员及个人奖申报人若涉及本科教学事故,将依据《湖南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25〕93号)处理;涉及党纪政纪处分的,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度教学评优参评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优秀教学系(部、室)奖申报表
附件3: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优秀教学系(部、室)奖”候选系(部、室)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4:湖南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表
附件5: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6:湖南科技大学优秀教务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7: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优秀教务工作者”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本科生院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