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1〕181号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的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振兴学校本科教育,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创新型应用人才培养能力,全面系统地考核本科教学工作绩效,根据《湖南科技大学考核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7]1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本科教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贺泽龙
副组长:吴亮红
成 员:贺泽龙 吴建军 吴亮红 尹风雨 吕爱晶
周险峰 邓淇中 余光辉 贺 玲 余蓉晖
秘 书:尹利平
本科教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务处,吴亮红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本科教学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包括领导小组成员、工程训练中心主任、教学院负责人及校本科教学督导团全体成员。
二、考核时间
(一)学院自评时间:2021年12月1-14日
(二)学院集中汇报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
(三)学院集中汇报地点:立德楼417会议室
(集中汇报时间、地点以学校周会议安排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学院自评内容
各学院对照《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细则》(见附件,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学分制实施、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和创新型应用人才培养等,全面总结2021年学院教学工作,撰写自评报告。
(二)考核内容及比重
1. 集中汇报考核
各学院准备PPT汇报材料(时间限8分钟),由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依照《指标体系》对本学院2021年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本科教学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听取汇报,查阅自评报告,现场进行评分。
2. 教学管理考核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2021年教学日常管理、教学状态监控情况对各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测评。
3. 教学督导测评
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团根据2021年教学督导情况对各学院进行测评。
各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按集中汇报考核50%、教学管理考核40%、教学督导测评10%进行综合评分。
(三)考核等级评定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教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对教学院考核评估,评定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及教学质量奖。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各学院要以本科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本科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整改,推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各项部署落细落小落实。
(二)各学院在12月1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2021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自评报告,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附件: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细则
教务处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