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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运行

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18〕157 号

 
 
 
 
各教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确保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实践教学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169号)中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及《湖南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与撰写规范(修订稿)》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督查。各学院制定科学合理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程领导和指导,并将工作计划于2019225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科。
2201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包括毕业实习安排、设计(论文)导师配备、选题、任务下达、开题及中期检查、答辩资格审查、盲审、答辩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等工作。
3、学院要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术规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院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湖南省专业综合评价的相关要求,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管理,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工作,严肃处理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问题,确保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全校统一提供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系统平台,本次查重范围为全部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不再执行分等次抽查,具体查重工作将另行发文通知。
4、为保证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和质量,进一步加强毕业生的管理,各学院要根据本届毕业生人数,合理安排答辩时间。
5、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模板、答辩记录等电子表格样式,请到教务网http://jwc.hnust.cn/下载。毕业设计(论文)封面到教务处教材科领取,评分卡、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登记表到教务处实践科领取。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参考日程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1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20周前
各教学院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组织老师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和学生选题工作。
1)题目明确,应从各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注重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
2)题目选择应尽可能来自或结合生产和社会工作的实际,具有现实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3)选题适当(选题不能过大过难而不能完成,也不能过于简单而达不到要求);
4)题目每年更新,一人一题,原则上不能与上两届的选题重复或雷同。如课题需要两人或几人协作完成,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经专业系主任批准,但每个学生必须有相对独立完成的部分或不同的实现方法;
5)题目一般先由指导教师提出(或由学生自拟题目,经教师初审后提出),系主任组织相应学科教师对申报题目进行审议,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对申报题目进行严格审核。题目确定后,应向学生公布,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兴趣,申报选题意向。
6)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2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完成
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1)任务书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打印,不得随便涂改;
2)任务书填写内容,必须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情况一致,若有变更,应当经过所在专业系主任审批后方可重新填写;
3)任务书内有关“学院”“系”“专业”等名称填写中文全称,“学号”要写全号;
4)学生设计(论文)时间:从任务书下达开始,到答辩时间止,年月日填写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181224日”;
5)设计(论文)所用资源和参考资料:格式参照国家标准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3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5周前完成
毕业实习后进行开题报告
1)开题报告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打印;
2)开题报告填写内容,必须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情况一致,若有变更,应当经过所在专业系主任审批后方可重新填写;
3)学生应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和文献调研结果,在开始撰写论文之前写出开题报告。
4)开题报告中,“指导教师意见”必须结合学生的选题,对选题意义、内容、合理性等情况进行说明,是否同意开题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杜绝“同意开题”等空泛意见。
4
开题通过-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14
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理论分析、实验研究和设计计算等撰写工作
要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定期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及学生的工作进度情况,并解决工作中相关问题等。
5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10
学院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总结
6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13-14
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全部检测),学生答辩资格审查
各教学院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111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
7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13-14
盲审
学院应在毕业答辩之前完成设计(论文)的盲审工作。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是否遵守学术规范,是否存在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审定。盲审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安排。
7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15-16
各教学院组织人员开展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1)参与答辩的教师,原则上必须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每个答辩组参与答辩的教师为37人。答辩评分时,各答辩教师要依据答辩内容的正确性、逻辑性和仪容仪表等,填写答辩评分卡并按百分制打分;
2)毕业设计(论文)综合评分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和答辩评分等部分组成,具体成绩由教学院根据各专业特点决定;
3)答辩记录要求规范,答辩学生姓名、学号、班级等基本信息要齐全;须如实填写教师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学生回答的具体情况,“答辩小组意见”必须就设计(论文)本身质量、学生答辩情况及所作结论作详细说明,杜绝走过场式的评价。
4)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统一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9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16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1)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内容:学号、姓名、性别、班级、题目名称、题目类型、成绩、学分、指导教师姓名,备注栏填写与实践相结合的情况);
2)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与学院存档材料上的题目一致。
10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16
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
按毕业学生2%的比例推荐,学院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19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登记表”,学生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登记表”。
11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第17
毕业设计(论文)等资料归档及工作总结
各教学院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实践教学管理办法》中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结合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家意见,认真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登记、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学生名单统计、信息一览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及相关毕业设计(论文)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教务处
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