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教材服务» 教学运行

教学运行

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21〕36号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据《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0〕10号)规定, 2021年校规划教材申报立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教学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进行公示,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志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4.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二.规划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按照“文责自负”原则,主编负责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主编须符合教材编写人员所需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抑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或是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3.一般应具备3年以上该门课程的教学实践。

三.主编填写《湖南科技大学规划教材立项申报表》和《湖南科技大学规划教材编写承诺书》,并提交样书或书稿两份,经所在教学系(部)及学院教材建设评审小组初审、推荐,报教务处审核后,将申报教材送校外两位同行专家评审,经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确定拟立项规划教材,在教务网上公示一周后进行立项

请各教学院通知本学院相关教师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5日。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规划教材立项申报表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规划教材编写承诺书

教务处  

                                2021年3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