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在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与能动性,鼓励和表彰先进单位,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院政发[2014]14号”《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及奖励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各教学系、公共课教学单位(以下均称为教学单位)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考评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胡石其
副组长:周智华 禹旭才
成 员:胡石其 周智华 周光明 禹旭才 谢献忠
夏 莉 张志兵 余蓉晖 熊仁钦 禹金云
曹铁根 陶建军 王新姣
联络员:宋 力 尹利平
(二)考评小组
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包括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和学校督导团全体成员。
二、考评时间
1.教学单位自评时间:2019年11月28日-12月11日
2.专家组考评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上午8:30
3.教学单位集中汇报时间:2019年12月13日下午2:30-5:30
4.教学单位集中汇报地点:立德楼211会议室
三、考评对象
1.有潇湘学院学生的教学单位:土木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与电气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建筑与艺术设计系、人文系、外国语系、商学系、艺术系、法学与公共管理系、体育系。
2.没有潇湘学院的学生但承担了潇湘学院公共理论课的教学单位:数学与计算科学系、物理与电子科学系、马克思主义系。
四、考评内容和考评结果计算办法
(一)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专家组考评与会议考评两大方面。具体内容见《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及奖励办法》(院政发[2014]14号)考评指标(一)与考评指标(二)。
(二)考评结果计算办法
(1)采取专家组考评与会议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专家组考评分占50%,会议考评分占50%。
(2)专家组考评分或会议集中考评分排在后20%以内者,不能入选“教学建设与管理先进单位”。
(3)根据测评总分统计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其中教学系排名前四、公共理论课教学单位排名第一的教学单位,拟确定为“教学建设与管理先进单位”,由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上报院董事会。
五、考评方式
(一)教学单位总结、归档与自评
1.各教学单位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及奖励办法》中的考评指标(一)自主评分,并准备一年来的相关支撑材料,规范相关档案材料。
2.各教学单位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及奖励办法》中的考评指标(二),全面总结一年来的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并写好自评报告。
(二)集中考核
1.专家考评组成员认真核查相关材料,对照《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及奖励办法》中的考评指标(一)进行考评。
2.会议考评组成员听取汇报。参评教学单位准备8分钟以内的汇报材料(含PPT),由各单位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进行总结与汇报。会议考评组成员通过查阅相关材料、听取汇报等,对照《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及奖励办法》中的考评指标(二)进行现场评分。
(三)考评奖励
评选“教学建设与管理先进单位”,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及奖励办法》(院政发[2014]14号)文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六、工作安排与要求
1.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11日(周三)上午11:00前,将年度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自评报告(2份)、教学建设与管理考评表(2份)、相关支撑材料(1份),送潇湘学院办公室(地点:立德楼B211;联系电话58290584)。
2.自评报告电子文档发送至xxxyjwb2012@163.com。
3.2019年12月11日(周三)上午,各教学单位派一名老师到潇湘学院办公室抽取集中汇报顺序号。
附件1: 考评指标(一)
附件2:考评指标(二)
2019年11月13日
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