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通知(建学评[2021]39号),经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并投票表决,委员会同意视察小组对我校的视察报告,通过建筑学专业(五年制)本科评估,合格有效期为4年,自2021年5月起至2025年5月止。
我校将按照评估视察报告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认证研究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专业教育质量。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