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煤炭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中煤教协〔2018〕31号)(附件1)要求,在学校范围开展全国煤炭教学名师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全国煤炭教学名师候选人2名。
二、遴选对象
承担煤炭相关专业教学任务的在职在岗一线专任教师。
三、遴选条件
全国煤炭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投身煤炭教育教学改革,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学理念新颖,教学方式先进,教学质量良好,教学成果突出;在煤炭教育领域有较高声望,深受学生好评和同行认可。
教学名师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64学时/年。其他条件请参考《全国煤炭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附件3)。
各院校、相关单位现任领导班子成员(不含分管教学的校级领导),院士、已入选国家教学名师、省部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参加遴选。
四、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按要求填写表格,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所在教学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审核,在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择优推荐。
3、学校评审推荐: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推荐2名教师参加中国煤炭教育协会评审。
五、提交材料及要求
1、时间要求:请各单位于2018年10月16日(周二)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地点:立德楼303,电话:58290212,联系人:蒋耀辉),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hnust.edu.cn。
2、材料包括:《全国煤炭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4)、《全国煤炭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5)书面材料(经所在单位签章)一式2份,word、pdf电子文档各一份;侯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rm格式)1份。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煤炭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中煤教协〔2018〕31号)
教务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