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74号)及《湖南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科大政发[2018]13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为保证填报工作的顺利推进,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填报数据内容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师范类专业情况等方面(详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二、工作要求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是国家加强教育督导、教育质量常态监测及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各教学院认真学习国务院及学校文件精神,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做好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三、 相关说明
1.填报时间节点说明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学 年:2017-2018学年,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时 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18年9月30日。
2.数据提交时间
请各教学院将表1-8-1在10月23日17:00前、其他表格在11月10日17:00前向教务处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数据。相关表格提交科室安排如下:
(1)教研科(地点:立德楼303室,电话:58290212)
①表4-2专业培养计划表(时点)
②表5-1-3专业核心课程情况(学年)
③表7-1教学管理人员成果(时点)
④表SF-2教师教育类研究与改革项目情况(自然年)
⑤表SF-6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条件(自然年)
⑥表SF-8师范类专业培养情况(时点、学年)
⑦表SF-13师范技能竞赛奖励情况(学年)
(2) 实践教学科(地点:立德楼305室,电话:58290017)
①表1-8-1本科实验场所(时点)
②表2-4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时点)
③表2-7本科实验设备情况(时点)
④表2-8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时点)
⑤表5-1-4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学年)
⑥表5-2-1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学年)
⑦表5-2-2分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非医学类专业填报)(学年)
⑧表6-6-1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情况(学年)
⑨表SF-7师范类专业教学设施(时点)
⑩表SF-11教育实践情况(学年)
(3)考试中心(地点:立德楼308室,电话:58290217)
①表SF-10师范技能类课程(学年)
②表SF-14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情况(学年)
(4)教材科(地点:立德楼324室,电话:58290007)
①表3-5-6教师主编本专业教材情况(自然年)
②表SF-4教师主编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情况(自然年)
附件1:数据填报模板.rar
附件2: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doc
教务处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