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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运行

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2〕81号)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本科辅修专业与学位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0〕179号)文件精神,以及各学院申报开办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情况,学校决定,面向2021级本科学生开设部分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专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我校2021级有兴趣且学有余力的在校本科学生。

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全部考核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的学生

3.学生只能申请修读一个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辅修学位仅限于跨学科门类修读。


二、拟开办的辅修专业及辅修学位专业

环境工程、土木工程、生物科学、生物工程、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财务管理、法学等9个专业。

三、开课形式及最低开办人数要求

为避免学生修读辅修课程时与主修专业课程时间冲突,要求各开办学院单独开班,且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

四、日程安排

1.6月7—12日:第一轮报名。学生根据学校教务网上公布的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及自己的兴趣爱好,在教学综合服务平台上报名,登录湖南科技大学教学综合服务平台(http://kdjw.hnust.edu.cn/),进入“培养管理”→“辅修管理”→“辅修报名”→选择“辅修学年学期、辅修院系”→“查询”后再选择其中某个辅修专业报名,报名后点击“送审”进入审核模式。

2.6月13日:第一轮报名审核。学生报名送审后,由教务处审核,保留报名人数达到单独开班的专业,审核通过报名符合单独开班专业的学生;若首轮报名人数少于额定开班人数(30人),原则上该专业本年度不开设辅修班,已报名的学生可以在第二次辅修报名阶段选择达到开班条件的其他相关专业。

3.6月14-19日:第二轮报名。教务处公布开设辅修的专业和第二轮报名相关情况,学生在教学综合服务平台上报名。

4.6月20日:最终审核。教务处审核通过最终报名的学生名单,并反馈给相关学院。

5.6月21日:学生签订承诺书。经审核通过的学生必须在教学综合服务平台报名页面下载《2021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承诺书》附件3签字,交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办存档。

6.6月21—26日:预缴学费。完成辅修承诺签订的学生在辅修报名端口点击“缴费”,自动跳转到收支平台,在“学杂费”项目里缴纳费用。缴费截止日期为6月23日。学生根据申请的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数一次性缴纳费用,收费标准为80元/每学分,学生毕业时按照实际所修学分统一结算,并退还余额。在缴费截止日期之前没有成功缴费的学生取消本次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报名资格。

7.6月27—:教务处将报名成功且完成缴费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按相关程序报学校和省教育厅审批,并安排选课事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请各学院务必按通知要求及规定时间做好相关工作,督促本科生导师加强对学生学业和职业规划的指导。各开办学院应选派优秀专业教师讲授辅修课程,确保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的教学质量。

2.当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的内容和要求一致或更低时,学生可自愿提出免修申请,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免修相应的课程学分。学生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课程考核不及格的(零分除外),可以参加补考,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可参加重修。经认定的免修课程学分不收取辅修学费,重修课程学分需按学校有关规定标准收费。

3.辅修专业及辅修学位专业申请审核通过后,中途不得变更成其他专业。中途不办理任何退选和退费等相关事宜。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教学院及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2.湖南科技大学本科辅修专业与学位管理办法

3.2021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承诺书

4.湖南科技大学拟开办的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专业培养方案

教务处

2022年6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