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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2025〕84 号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修读微专业的通知

教学院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与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科大政发〔2025〕6号)文件,学校决定,面向全校2023级、2024级本科学生开设微专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我校2023级、2024级有兴趣且学有余力的在校本科学生。

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全部考核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学分。

3.学生只能申请修读一个微专业。具体条件详见各微专业培养方案(附件2)。

二、拟开办的辅修专业及辅修学位专业

微专业名称

所在学院

新能源汽车

机电工程学院

智能机器人设计与控制

机电工程学院

化妆品化学

化学化工学院

AI数字创意设计

建筑与设计学院

微专业名称

所在学院

自然教育与康养

建筑与设计学院

国际数智传播与跨文化沟通

人文学院

智能会计

商学院

足球运动科学与训练

体育学院

低空应急智能测绘

地球科学与空间信息工程学院


三、开课形式及最低开办人数要求

为避免学生修读辅修课程时与主修专业课程时间冲突,要求各开办学院单独开班,且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教学任务原则上要求安排在周末或寒暑假。

四、报名与录取流程

1.第一次报名:919-924学生登录湖南科技大学教务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流程见附件3——微专业报名指南)。

2.第二次报名:925-926修读人数不足20人的微专业不予开班,已报名该专业的学生可在最终确定开班的微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选报。

3.遴选和录取:927-929各微专业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进行遴选和录取,拟录取名单需经微专业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本科生院。

4.本科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被录取学生根据申请微专业学分数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为80/每学分,学分修读费按微专业培养方案一次性收取。

收费时间930-101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自动视为放弃修读资格。

五、其他

1.请各微专业所在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微专业报名工作,做好宣传咨询指导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2.微专业申请审核通过后,中途不得变更成其他微专业。如中途退出、未能完成所修学分或中途退课者,其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与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2.微专业报名指南

3.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拟开设的微专业与培养方案



本科生院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