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实施以“三个全面转型”“五个更加聚焦”“三个持续提升”为内涵的“353”战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升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鼓励和表彰在本科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集体和个人,根据《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奖励办法》(科大党发〔2022〕8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学校本科教学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优原则
本科教学评优坚持突出重点、成果导向、示范引领和客观公正原则。坚持育人为本,突出成果导向,推进专业、课程及学风建设,示范和引领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每项奖励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评审,评审结果力求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优项目
2024年度本科教学评优计划评审本科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奖5项、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奖8项、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奖10人、实践教学管理先进个人10人、信息化教学课件奖20项、教学优良榜(人数控制在当年任课教师8%以内)等六项奖励,其中本科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奖评估考核及教学优良榜推荐另分别行文通知。各单位各项教学奖评审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参评条件
(一)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奖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团队结构合理,凝聚力强,风清气正,能够积极主动为实践教学一线服务,师生评价好。
2.实践教学或实验室建设工作思路清晰,理念先进,措施有力,形成了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相适应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文件完善,网络教学资源丰富,教研教改成效明显。
3.实践教学或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手段先进,教学运行及质量监管机制良好,资源整合程度与使用效益高。
4.本部门负责实践教学或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的职责明确,近5年来实践教学或实验室管理无教学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
(二)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奖
1.在实验(实训)一线教学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课堂教学效果好(实验教学学生测评95分及以上),积极开展实践教学研究与改革。
2.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奉献意识强,教学理念先进,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
3.积极参与实验(实训)课程教材编著和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编写,能够及时将科技前沿的新思想、新方法融入实验教学,在开发高水平实验(实训)项目等方面成效显著。
4.积极开展实验(实训)教研教改工作,近五年来主持省级及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
5.积极承担大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实验项目等指导工作。
(三)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在实践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近五年在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从安排,团结协作,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好,服务意识强,师生评价好。
3.工作思路清晰,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在构建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推进实践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资源共享、保障实践教学正常运行、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方面贡献较大、成绩突出。
4.坚持开展实践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近三年参与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或在自制、改造教学仪器设备等方面成效明显。
(四)信息化教学课件奖
1.信息化教学课件奖旨在鼓励教师充分利用“湖南科技大学自主学习中心”实施教学活动,提高教学的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持续推进以学生学习成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改革。
2.奖励在2024年度本科课程教学中积极使用湖南科技大学自主学习中心(学习通)从事教学,与学生积极互动,并进行课后研讨、答疑,教学效果显著的教师。
3.使用“学习通”大数据监控中心统计出“综合得分”的排名(80分及以上),根据排名整体情况进行评选。
4.学习通“大数据监控中心”的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下午3:00。
四、参评程序
1.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填写相关奖项《申报书》(相关《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两份,向所属教学(管理)单位申报参评并提交申报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奖和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另提交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文档(附件5、附件6)。
2.各教学(管理)单位根据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度教学评优参评推荐名额分配表》中各项奖励评审参评推荐名额,对各奖项申报参评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向本科生院择优推荐申报。各教学(管理)单位对推荐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3.本科生院会同相关部门对各教学(管理)单位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向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推荐符合参评条件的申报项目。如进行资格审查时发现不符合要求,人员名单不可替补。
4.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奖、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奖、实践教学管理先进个人、信息化教学课件奖等4项奖励进行评审。
5. 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党委会或校务会审定,公示,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匾)。
五、其它要求
1. 各教学(管理)单位在12月6日前将推荐申报的纸质、电子材料交本科生院质量管理科(联系人:谭载花;地点:立德楼304;电话:58290044;电子邮箱:16144713@qq.com),逾期未交将视为放弃,不再受理相关材料。
2. 对集体奖申报单位成员及个人奖申报人涉及本科教学差错、事故处理按《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差错、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9〕81号)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处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度教学评优参评推荐名额分配表
2.湖南科技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奖申报表
3.湖南科技大学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奖申报表
4.湖南科技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5.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奖”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6.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实践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本科生院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