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1〕115 号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同时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及已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申报条件
1.负责人必须是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令、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近五年没有出现教学事故和差错。
2.承担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作为负责人只允许申报1个项目。以往作为负责人承担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其它质量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结题,有在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同级别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服务湖南"三高四新"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现阶段重点任务和重要教学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大胆探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深入推进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研究期限不得超过2年。
(三)项目指标分配
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标见附件1。
(四)项目管理
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0〕10号)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项目实行过程与目标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项目承担单位要为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和必要的支持,职能部门对研究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已立项项目结题
2021年须结题的项目名单详见《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1年需结题汇总表》(附件2)。
项目主持人须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简表》(附件3)一式一份,并附结题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装订成册,含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和效果证明材料、依托本项目获得的奖励、依托本项目发表的论文、项目立项批文、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六)材料受理
1.申请者须填写《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4),一式一份。
2.申报单位须填写《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5)、《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6),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每个申报单位的材料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单位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字样。材料必须包括:项目申请汇总表及申请书、项目结题汇总表及结题材料。
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项目设置、项目申报及评审、项目管理、经费管理等相关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附件7)和《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见附件8)执行。
(二)项目指标分配
湖南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共45项,其中普通教育项目39项、继续教育项目3项、公共英语项目3项。学校采取限额、分类申报,统一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1.普通教育项目
各教学院择优推荐2项,教务处和创新创业学院择优各推荐1项,其他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作为一个申报单位由机关党委择优推荐申报2项。各单位均可在限额指标内申报1项重点研究项目,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作为一般研究项目参与一般项目的推荐评审。各申报单位将推荐的项目进行排序并填写《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1)。
2.继续教育项目
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学校分管继续教育的校领导、继续教育相应二级单位管理人员)申报,由继续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相关的单位择优推荐1项。
3.公共英语项目
公共外语教改项目由外国语学院择优推荐申报3项,不再在普通教育项目中申报。
4.其他项目
(1)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会遴选项目
由各教学院择优推荐1项自行报送至相关专业委员会(学会)。
(2)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
由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者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再择优推荐至省就业指导中心。
(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项目。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可申报1个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不占学校指标),申报时须没有在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
(三)项目材料申报
1.2021年项目申报与结题
(1)普通教育项目和继续教育项目申请者须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9),一式两份,公共英语项目一式四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2)申报项目结题的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0),并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结题名单详见《湖南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1年需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13)。
(3)申报单位须填写《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12)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4),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项目中期检查
(1)所有项目的中期检查教育厅委托我校进行。须进行中期检查的项目为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名单详见《湖南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1年需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附件15)。
(2)申报单位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6),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项目主持人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17)一式一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中期报告封面复印件。
三、申报质量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项教改项目的质量要求,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把推荐质量关,确保项目立项既必要又可行,坚决杜绝选题宽泛、内容重复、思路不清、方法陈旧及脱离实际的项目推荐立项。对各单位的推荐项目,教务处将组织专家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立项或推荐。凡是推荐参加省级评审未获批的项目,学校在2021年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申报指标分配的时候将酌情核减该单位的指标数。
四、其他说明
1.教研科联系方式:立德楼303,58290212,电子邮箱jyk@hnust.edu.cn。
2.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文档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于2021年8月23日下午5: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3.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网上下载。
4.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申报材料。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标数
2.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1年需结题汇总表
3.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简表
4.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5.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项目汇总表
6.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7.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8.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9.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10.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11.2021年湖南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1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
13.湖南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1年需结题项目汇总表
1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
15.湖南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1年需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
1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1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教务处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