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推动向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全面转型,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1〕23号)和《关于开展 2023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34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及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参考《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认真谋划,提前布局,制定教学改革研究计划,开展有组织的教研教改活动,积极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对各单位的推荐项目,教务处将组织专家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立项或推荐。凡是推荐参加省级评审未获批的项目,学校在2024年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申报指标分配时将酌情核减该单位的指标数。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必须是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能力,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原则上应组成项目组申报,一个项目只能确立1个项目主持人;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参与人员应以教学一线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为主体。
3.项目组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 项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 项。
4.项目主持人已承担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项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的项目;已获得立项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重复申报教改项目:(1)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2)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3)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二、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项目指标分配
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一般项目和课程思政项目两个类别,申报指标见附件2。校级项目研究期限不得超过2年。
(二)项目管理
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0〕10号)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项目材料申报与结题
1.2023年须结题的项目名单详见《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3年需结题汇总表》(附件3)。项目主持人须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简表》(附件4)一式一份,并附结题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装订成册,含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和效果证明材料、依托本项目获得的奖励、依托本项目发表的论文、项目立项批文、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2.申请者须填写《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5),一式一份。
3.申报单位须填写《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6)、《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7),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每个申报单位的材料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单位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字样。材料必须包括:项目申请汇总表及申请书、项目结题汇总表及结题材料。
三、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项目申报范围、申报及评审、经费管理等相关要求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8)和《关于开展 2023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9)执行。
(一)项目指标分配
湖南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共65项(含奖励),其中普通教育43项、继续教育3项、课程思政8项,基础学科8项,公共英语项目3项。学校采取限额、分类申报,统一评审的方式进行。
1.普通教育项目
各学院和教务处的推荐基数为2,其他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作为一个申报单位由机关党委择优推荐基数为3,根据2022年结题优秀情况和申请立项获批情况进行适当奖惩,具体推荐指标分配见附件2。
各单位均可在限额指标内申报1项重点研究项目,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作为一般研究项目参与一般项目的推荐评审。各申报单位将推荐的项目进行排序并填写《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2)。
2.继续教育项目
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学校分管继续教育的校领导、继续教育相应二级单位管理人员)申报,由继续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相关的单位择优推荐1项。
3.公共英语项目
公共英语项目由外国语学院择优推荐申报3项,不再在普通教育项目中申报。
4.课程思政项目
主要围绕如何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专业建设、课程方案、教材体系、课堂教学、实习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和文化育人等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与探索。各教学院择优推荐1项。
5.基础学科项目
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基础学科涵盖数学、物理学(含力学)、化学、生物、科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含药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根据专业学科归属,相关学院最多可申报1项。学院推荐项目不在学科范围内的,教务处不予推荐。
6.其他项目
在第八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金奖和银奖的第一指导老师可奖励推荐申报1个项目(不占单位指标)。
(二)项目材料申报与结题
1.2023年项目申报与结题
(1)项目申请者须填写《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0),一式一份。
(2)申报项目结题的须填写《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1),并附佐证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结题名单详见《湖南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3年需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14)。
(3)申报单位须填写《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2)、《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13)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5),并加盖单位公章。
2.系统填报
本次省级教改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均需在教育厅系统中完成,待学校评审公示后,教务处将组织网络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222.247.225.211,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00:00至9月25日24:00,逾期系统关闭。请相关人员提前准备好申报、结题材料的扫描版资料。
四、优秀典型项目征集
根据教育厅文件,在遵循项目主持人意愿的基础上,从2018年以来已结题的省级优秀教研项目中遴选推荐优秀典型项目。我校符合推荐要求的教改项目名单见附件16。请相关学院通知到个人,积极申报,于9月1日下班前将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典型项目成果简介(附件17)、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典型项目汇总表(附件18)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评审,择优建立校级典型教改项目库,并向省教育厅推荐10个优秀典型项目。
五、其他说明
1.联系方式:联系人,金文娟;联系电话:58290212,15802533997;电子邮箱,3301719453@qq.cn。地址,立德楼303。
2.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文档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1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3.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网上下载。
4.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申报材料。
附件:
1. 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标数
3.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3年需结题汇总表
4.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简表
5.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6.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项目汇总表
7.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8.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1〕23号)
9.关于开展 2023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34 号)
10.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11.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12.2023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13.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
14.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3年需结题项目汇总表
1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
16.2018年以来结题优秀省级教改项目
17.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典型项目成果简介
18.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典型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8月7日